学生普法栏目剧观后感5篇(2)
学生普法栏目剧观后感篇4:通用
刚才看了法制频道普法栏目剧的一个节目,名为普法栏目剧,其实都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剧情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男人小刚,从小就胆小怕事,长大之后在一家公司当保安。一天晚上,几个盗贼进入公司行窃,小刚竟然自己先被吓晕了,结果公司的保险柜被盗贼盗走了,失职的小刚丢了工作回到家里。回家后他的老母亲拿出一生的积蓄给买了辆面包车,这个胆小的男人就干起了非法营运。倒霉的是,这人竟然又遇上了曾在他当保安时行窃的盗贼,贼头还是他小时候的伙伴。盗贼看准了小刚懦弱的性格,卑鄙地逼迫他协同作案。这个男人虽然很窝囊,但是却有一个体贴的女人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还为他生了个儿子。盗贼为了胁迫他继续犯罪,打伤了他,还绑架伤害过他的妻子和儿子,小刚因为害怕盗贼报复和法律的制裁竟然没有报案。后来这伙盗贼全部落网,而小刚则在外面躲了八年,之后在老母亲的一再恳求下才去自首,结果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看完这个节目,我的心中如波涛涌动,久久不能平静。心想,故事的主人公小刚还是有很多机会可以摆脱犯罪分子的,但由于他的懦弱而一次又一次地错失良机,最终给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盗贼打伤他的时候,应该报案他没有报案;当盗贼绑架他妻儿的时候,应该报案他没有报案;当盗贼落网的时候,应该自首他没有自首。当受到欺凌迫害的时候,这个男人选择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他不敢反抗;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这个男人选择了逃避,一走了之,结果白白浪费了八年的时间。试想,这八年的逃亡生涯和坐牢有什么两样,担惊受怕、寝食难安,连跟亲人见面都不敢。
仔细一想,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个男人的懦弱,而懦弱的原因是没有血性。什么叫血性?血性就是流血的个性。一个男人,该流血的时候就得流血,该拼命的时候就得拼命,真要逼到那份上了有什么舍不得的?这话好像说得有点极端,但人有时候还真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想想,大街上那么多人,盗贼为什么不选择别人而单单选择了他?就是因为他的懦弱,如果他要是敢打敢拼,盗贼能拿得住他吗?
这个节目,让我再一次认识到了男人血性的重要性。一个男人没有金钱、没有地位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血性。一个老百姓没有血性会很窝囊,一个战士没有血性会当叛徒。没有钱可以去挣,没有地位可以去奋斗,没有血性该怎么办呢?一个男人的血性,又叫“兽性”,“兽性”并不是要杀人放火、坑人害人,“兽性”就像一头雄狮受到攻击时的奋力抗争一样。当一头雄狮受到攻击的时候,它决不会丢下自己的妻儿不战而逃,它会咆哮着、以雷霆万钧之势英勇迎敌,即使在战斗中被撕咬得遍体鳞伤也丝毫不会退缩。男人就应当这样,这就是男人的血性,就像电视剧《亮剑》中说的一样,要敢于亮剑,哪怕被砍得血肉横飞。
其实,这个故事中最悲惨的还不是小刚,而是他的母亲和妻子。母亲生了个无用的儿子,妻子嫁了个窝囊的丈夫。这个男人的懦弱和糊涂组合在一起,就造就了一个词语--窝囊,而窝囊害了这一家人。人是应当善良,但善良也不是好坏不分的。当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就应当奋起抗争,而不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学生普法栏目剧观后感篇5:《莲花闹海棠》
莲花白,海棠香;杨柳湖畔燕成双; 杜家短,李家长;两家恩怨代代伤; 家里闹,村中忙;愁坏壮志孝二郎; 天地合,连理作;仇家游出俏鸳鸯; 百年恩怨一朝解;美名莲花闹海棠。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南方的村庄——杨柳村,村子里有着李杜两家人,这李杜两家人过去都是大户人家。据说这个杜家更是跟皇上攀上了亲戚,皇上一高兴,就赐封给杜家人一座节孝牌坊。可是当这牌坊建起来之后,李家人很嫉妒,非常不高兴,就找理由说你这牌坊建起来后挡住了自家的风水。李杜两家人从此结怨,而且这个仇一结就是几代人。如今,虽说这两家已不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是两家之间的争斗却并未停止。 李家的家长是早年丧夫的李老奶奶,她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李世杰,一个叫李世军。而李世杰有个儿子叫李海龙。杜家的家长是杜海莲,外号胖婶,她的丈夫叫杜其贵。他们有两个女儿——杜燕和杜小莲。故事从主人公李海龙回村开始讲起,当李海龙回到杨柳村的时候,看见了已经长的亭亭玉立的杜小莲,这是的李海龙并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杜小莲,更不知道李杜两家百年的恩怨会随着他们两人而就此化解。 这部十八集的普法栏目剧《莲花闹海棠》不仅具有很好的看点,吸引着观众层层深入,去探索故事中的恩怨情仇,去了解故事中所发的生的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让观众身临其境的同时获得了法律的熏陶。 故事中的一段段颠荡起伏的情节我就不在这一一叙述,只从其中挑选出一些有关法律的片段来跟大家分享。
其中说到那个节孝牌坊的归属,杜家人很肯定的说是他们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但这个由皇上赐予的说法只是一个传说。早在几年前杨柳村就上报县里的文物部门对这座牌坊进行了认定。文物部门将这座牌坊认定为了杨柳村的文物,但不是杜家的。而且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应当根据级别到县里的文物部门进行备案,对不可移动的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故事中有一个叫熊二娃的人在公开场合讨论他人隐私,虽然没有他没有指名道姓的说是谁,但村里人都知道他说的是谁。所以他的行为对当事人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侵犯了杜小莲、胖婶、杜其贵的名誉权。我们国家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当受到别人的侵害时,公民及法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时胖婶并未报警以及提出诉讼,但抢劫罪有个追诉时效期是十年,情节严重的是十五年。
当我们受到法律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不能放任罪犯逍遥法外。 当然我们要想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首先我们需要对法律有着很深了解,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是我们不受侵害。 故事中李世军夫妇一再针对杜燕进行人格侮辱,根据我国妇女保障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权。 李世军夫妇大闹杜家,李世军拿起砖头打架结果却把村主任童兴明的头给砸伤了,李世军的行为已经涉嫌了故意伤害罪。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受害人童兴明如果要是报了案,李世军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李家二儿子李世军和媳妇杨惠芬因为李老奶奶不让他们将土地转为鱼塘养鱼,他们眼看着村里的其他人家家靠养鱼赚了钱,心里顿时想出了歪主意。他们将年迈的老母亲一个人扔在山上,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第七十七条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的有关组织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将李奶奶扔上山之前李世军的妻子杨惠芬给李奶奶吃安眠药,从而将李奶奶仍上山,实施报复。这些都属于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如果诉诸法律都会受到严惩。他们这种不仅不主动承担赡养李婆婆的义务,而且还借口不尽赡养义务,将卧病在床的李婆婆抬到荒山野岭过夜,让大雨淋着,最终身体承受不了,离开人世,让人们对李世军和杨惠芬夫妇非常失望和痛心。 为人儿女应尽到儿女的责任和义务,赡养老人,让他们能安度晚年。 李奶奶辛苦了一辈子,晚年为儿孙操碎了心,在临死之前还不放心,但人的生命就是如此脆弱,人生总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遗憾。最后的李奶奶带着很多的遗憾,带着许多未了的心愿撒手人寰。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一个“孝”字,李世军夫妇不仅在李奶奶在世时不尽到作为一个儿女的责任,赡养李奶奶,甚至将李奶奶扔到山上,虽然他们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逃避不了道德的谴责,良心的质问。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李奶奶在受到儿子李世军的伤害时没有选择报警,而将这件事永藏心间,正应了这句话。李奶奶对她的儿子有着浓浓的爱意,她不希望儿子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我们不禁热泪盈眶。回想自己对待爸爸妈妈时候的态度,我们是否也在不经意间伤害了在这世界上最最爱我们的爸爸妈妈呢?
当看完了这部普法栏目剧后,我感慨万千,不仅感慨爱情伟大,而且感慨生命的脆弱。希望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让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 法律在我们的身边,在方方面面都有着它的影子。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作为一名金院的学子,我们应当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还要学会怎么样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诱惑的能力。我们要了解与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守法,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几时休。 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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