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
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一
从过去到现在
其实问我为什么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坦白地说我也不知道。
这个问题本应该有个最标准的答案,如因为喜爱文字什么的。但对我来说,爱写作和参加新概念没什么必然联系。反正比不比赛,有没有奖,我还是那样,写作作为一个动词并未受到任何阻碍。奖状是为别人证明我,而我并不需要一个奖去证明自己给自己看。我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德性。
而最开始写些东西,也只是因为很偶然地开始写,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一直坚持了下来。
小学的时候,很喜欢写一些情情爱爱的小说,动不动就是等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的情节(哪个少女不怀春……)。过两天想到新题材了就果断把原本写了的几页扔一边去。那时候,写作对我来说没什么具体概念。因为生活中太多太多更为饱满浓烈的情绪冲击在内了,比2013如挨妈妈的打啊,比如成绩下滑啊,比如和朋友吵架啊冷战啊,话说每个孩子小时候基本都是这样的经历吧。但我却对童年充满了恐惧感,怕挨打怕成绩下滑怕回家也怕去学校,想和人相处,又害怕与人交流。我记得从小学到初中,太多太多次了,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然后咬着枕巾生怕发出声音,我妈睡在我旁边发出平稳的呼吸声,每一次都觉得这就是绝望了,这就是顶点了,宁愿死了算了,不要再过这样的日子了,然后下一次更猛烈的争执到来的时候就冒出更为深刻的疲惫感与绝望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打翻了水杯或者忘记带书回家,甚至睡不着午觉会让我妈生那么大的气,会让我挨打挨到麻木。在我们家呢,看电视是不被允许的,玩电脑是不被允许的,和别的孩子出去玩是不被允许的,带朋友来家里玩同样不被允许,我基本除了学习外就是个白痴。唯一算能争取到的自由就是看书。能有什么选择呢?不想吵架的话,就看书好了。于是先开始是在我妈的严格限制下看了一大堆的《作文大全>,然后就慢慢争取权利去看言情看耽美,然后看大部大部的历史,然后什么都看……
这是童年最自由的记忆了。当然,一旦感觉到自由就想更自由。开始会写作估计也是因为比较隐蔽没被我妈发现,所以才能在阴暗角落茁壮成长吧。藏在作业本下面,作业本其实写的不是数学题,而是我妈眼中乱七八糟的自己写的小说,估计我妈要是那时候知道的话我早就被抽死了吧。
然而就算这样,还是安安稳稳地顶着尖子生的头衔,初中毕业领着保送资格去往柳铁一中的时候,我还想着要好好学习考个复旦什么的,然后上中文系或者历史系,还是可以继续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当然最后没有成功。第一次小考还能排文科第二十名的我,一个月后的段考就只落至八百名上下了。高中实在太自由,我已经自由疯了,跟着朋友在学校运动会上义卖,跑来跑去,又喊又叫,哪怕自己没有得到一分钱也甘之如饴。熬一个中午给班级画班服,然后看着全班胸前都是我画的标志,心里想着啊呀好丑啊,.但却兴高采烈得不像话。再后来,创立刊物《采薇》也就顺理成章了。班主任看出来我也不怎么想学习,就让我做份按学期发行的校园报纸,我那时候非常嘴贱地说:“报纸多没意思啊,做杂志吧做杂志吧,我包了。”说起来轻而易举得要命,后来这本杂志差点要了我半条命。大话真的没少说,在指导老师多次明示暗示认为太难弄,在其他成员都放弃的时候,我总是头一昂说:“哪怕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会把它撑下去。”结果为了圆好我的大话,一群人陪着我露天开会通宵赶稿子,而我写文,编辑,画插画,画海报,上上下下地跑腿催稿,求老师,求同学……然后第一本终于出来了。正是因为《(采薇》,我才清楚地感觉到文学和伙伴的重要性。现在说起来大可以一笔带过,而过程中流了多少汗与泪,费了多少脑细胞与好时光,估计只有我自己才能清楚明白。煽情一点说,《采薇》像我的孩子一样,有它在我才会在自由的空间里不过度放纵,因为担心别人会因为我而不喜欢它、不买它,也因为它,我总是特别担心我的人缘问题,担心他人因为讨厌我而迁怒于它……
在文科班,小肚鸡肠都太真实了,做的越多错的越多,总免不了被人戳脊梁骨。我就是在快被唾沫淹死的境况下认识的X。现在想想与他相处的时光,无论是愉快还是静默,或者是最后的破裂,都不值一提了。毕竟他是第一个与我共度那么长旅程的人,在北京的一切都是真真实实的,而非幻影。至于目的,又哪是我可以控制。
就是在与X交好之初决定投的新概念。真的没什么想法,就是觉得好玩试试看。等到真正想起这回事已经是暑假了。那时候我们刚熬了十五天拍完微剧,天天为了一点点的点击量而尖叫不已,我迟钝地没能察觉X对我的细微的异样,很豪气地回去写文码字去了。先写的还不是参赛文,而是《《采薇》第二期的一堆专题什么的。而初赛文本来也是专门写给《采薇》的,后来实在没时间重写一篇投新概念了,我就非常随意地把那篇文又投了新概念。如果说有紧张的话,我那时候很担心这算一稿多投被起诉,当然,我们老师一脸看二愣子的神情告诉我:校内杂志创刊号都没有,你真的想太多了……好吧,于是暑假就这么结束了。新概念几乎在脑子里流水一样滑过去,一点痕迹都不留。
我完全没时间考虑或遐思这些了,一开学我就面临与X的绝交,我觉得我真是爽爆了。我也不懂为什么我就那么缺爱,那么看重朋友,总之我去挽留了,去解释了,去争取了,然后完败。我始终不懂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估计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不得不分道扬镳。我那一阵子反反复复地就是哭,然后生病请假,然后来学校继续哭。我十七岁的生日就在这样的痛哭流涕中结束了。
就是那么没用,但还不能倒下。因为还有社团招新,对于采薇这样的新杜团来说,新人没招好就相当于毁了。X同样也在为此忙碌。当我忙得晕头转向时,偶尔也看得到他看我的目光,当然,我浅薄了,我读不懂男人的心,所以说我败了啊,哈哈。
那阵子,《采薇》的招新海报被人撕了,各社团血雨腥风攻击不断;那阵子,我脱发非常严重,不敢去医院,也拒绝体检,那阵子,年级忽然宣布不再给予采薇资金帮助,亏空非常明显,宣传总监、副主编全围着我转,怕我倒下……我记得有一次,因为社团的事情和X那方的社团出了矛盾,我原本不知道,然后忽然有一天他叫我出去,噼里啪啦和我说了一通,要我管好手下人的嘴巴以及《采薇》算什么东西这样的话。我不能和他说话,是真的做不到,嘴巴张开也没有办法发出声音。我把宣传总监张顺叫过来,张顺和他吵了起来。而我把后门一脚踹开,回到座位上开始痛骂,终于骂着骂着就哭了起来。还记得当时是在上数学课,我一个劲地趴在桌子上哭哭哭,哭了半节课,哽咽了半节课。我哭够了,坐在我前面的张顺转头过来看着我,递过纸巾,说了句话——不是安慰。他说: “下次你要哭出去哭,你毕竟是主编,哭成这样传出去像什么样子。”
我看小说不是没看到过比我惨的情节,但真的没有像我这样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哭的。我问过X也好,他的朋友也好,我追问了无数次原因没有人告诉我。我也知道哭是小女生才会做的事情,会有博取人同情的嫌疑i但真就是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每天哭,每天梳头掉一大把头发,每天鬼魂一样在班里飘来飘去。除了痛哭,除了幽怨,除了写一些泄愤的日志,我真的什么也做不了。
谁都不能理解,失去友情为什么搞得像失恋一样。我什么都不和家里说,我也不和老师说,后来我谁都不说,但是看了X就堵心。后来我甚至想转校,反正也不想学了,这个所谓省重点和狗屁友情就让它见鬼去吧!我豁出去了——狗血逆转剧情就在这时候神奇上演了。我准备好找班主任摊牌,在准备措辞的前几天,手机忽然收到了《萌芽》发来的短信,说初赛文得到了刊登……然后我才忽然意识到,我把自己的那支笔丢了那么久。我才想起,往常那么多日子,那么多黑暗绝望我写一写哭一哭不就过去了嘛。真的是有朋友一起工作的感觉太幸福,我都忘记了以前的痛了,膨胀得戳一戳就爆掉。
我真的很认真地打算浪子回头去换金子什么的。原本没把新概念看得很重的我,简直是抱着救命稻草一样,开始努力挣扎。我开始认真听课,记笔记,做作业,还幻想着成绩好了转去尖子班,就再也不用见到X了,现在说不定还来得及努力考个重点。同时《采薇》的事情也慢慢上了轨道,第二期出来加上争取到校运会上义卖的资格,亏空得到填补,广告也在洽谈之中。而这些努力也的确得到了一些回报,成绩也好,社团也好,甚至人缘也好,一切都在好转,我自信再过不久就能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事情,脱离那种天天孟姜女哭长城的生活,也开始对新概念而有了一些小小的期待,希望复赛名单赶快出来。
然而,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就那么狗血。有什么东西能让已经决裂的朋友重新牵着对方的手站在一起呢?以前我以为是真心,后来才知道是我高估了我的真心的价值。电视台的老师把当初拍微剧的我们喊到一起,然后告诉我们,微剧参加比赛不仅得了金奖,还得到了最佳编剧奖的提名,我和X作为策划与编导要前往北京去答辩,争取这个奖。
好冠冕堂皇啊,为了学校的荣誉。难道为了所谓学校的荣誉,感情完完全全破裂了的我和X还可以为以前友情的结晶重新和好吗?我当然不同意,我低着头和X说我不想去,我还有很多事情做。然后他说:是为了那个要去上海比赛的作文大赛吗?我很诧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因为这件事情我几乎没和别人说。但他的眼神非常平静,平静得不像话,平静得像是看着的不是我而是一面墙,这样的眼神又陌生又熟悉。我再次深刻地发现我从来就不了解他。
那天晚上我又重蹈覆辙地请假了,没上晚自习。我心里非常乱。如果这件事是在和X绝交以前知晓的话,我估计我会开心非常久,觉得这是世界上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哪怕是再小的一个奖,我也会尽心尽力鞍前马后把它拿下。然后,我想起太多太多过去的事情。我想起他为我遮挡过的闲言碎语,想起他曾经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轻轻说“还有我”,想起剧组的人告诉我,他曾经说了一夜关于我的事情……第二天,我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他大步流星地走到讲台上,当着全班的面牵起我的手,发誓一定会把奖拿回来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傻了,但是,我没有甩开他的手。
于是……好吧,我难过时曾经无数次想把他碎尸万段,想掏出他的心看看他到底想的是什么,我也曾经因为他当时对《采薇》的种种侮辱而恨恨地说不出人头地誓不为人,甚至还想过参加新概念后我到处写稿子赚钱,然后用钱把他们社团的地买走,回报他当日的侮辱……但,当他走上台,像以前一样对我微笑着说“不要走”的时候,我果然把一切都忘了。
后来的事情不用赘述了,第一次的旅程是和他一起前往,我们一起在京丰宾馆门口哈着手跺着脚说各种傻话,仿佛从前一样,我们得奖后一起去应酬喝酒,还说要一起考中戏,然后我们拿着奖杯回来了。奖杯给了学校,我们又成为了陌生人。
再后来别人提及去北京前我们形影不离地在一起,他平静得像当初劝说我时一样,他字正腔圆地说:“为了工作,利用而已。”
我才想起,他一直以来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那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比赛的心情。刊登了我初赛文的12月下半月刊的《萌芽》也没让我激动,后来复赛名单中看到了我的名字,本来应该高兴的事情却让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幻想的心情。
想起了去北京的那趟行程,才发现其实好怕去陌生的环境。
班主任一如既往地对我纵容,准了我的假,段考我也没参加,就这么逃走了。我爸横眉毛瞪眼的,说我整天请假干脆休学算了。而我妈还很认真地问我打算休多久。我很可耻地心花怒放了,心想能永远逃开就太好了——我知道我再也不会有几年前把成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心态了,从我意识到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的时候起,学校对我来说就已经是监狱了。如果放弃,甚至如果没有高中毕业证,也许我会很辛苦,但不一定我会过不下去。我非常不深思熟虑地发了几条说说,说一些我要走了,我不回来了这样的话,然后把一群人吓得要死,都来含蓄地劝我不要做傻事。那时候,我很隐约地想到了X,还有张顺。
1月8号那天晚自习我本来请了大假可以不去的,但还是想去看看,到了教室拿了些可有可无的物件,然后就从后门出去了。X坐在后门往左的第五个座位,他身旁有人笑笑地对我说:“BB,bye bye。”我故意没看他,对那人笑得很灿烂地说再见,其实眼角余光扫来扫去都是他,这通常是他用的招数,果然认识他久了我也变聪明了。
我关了门就走,张顺紧赶着追出来了,说要送我。我和他一路走一路聊。我也忘记聊了什么。后来他叫我要快点回来,他说我点亮了他的生命,然后他拜托我回来也为他一个最好的朋友点亮一下生命。
我说好好好,我走了。张顺回头走了。我看着他身影慢慢没入林荫了,没人黑暗里,渐渐不能辨析。我转身的时候,我妈已经在校门口等了好久。
那晚上我和一起参加新概念作文比赛的选手们聊到很晚,不想睡觉。
临睡前想到那些林荫,林荫下的记忆与投下的光亮和黑暗,从罅隙中错失的真相与假象。
觉得人生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出发前一天,我爸忽然决定不让我妈和我一起去了。我争取了一个月都没争取到的自由,到了还是得到了。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地上了火车。
如果这是个非主流言情偶像剧,下面就该进入长长的女主的独白,书写第一次一个人坐火车多么激动多么忐忑,多么激情四射。但是我完全没感觉,没有恐惧,没有忐忑,也没有兴奋。唯一牵动心情的就是手机没电了和睡觉睡得背疼。其实一天一夜好像说起来也不久,不就二十四小时吗?可是在火车上真的非常难熬。
我没日没夜地睡觉。
后来实在睡到顶点了,睡不着了,东翻西翻到处折腾,摸到了在上车前买的杂志和书——它们都躺在我被窝里。书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是林少华的译本。看前言的时候说,这本书无论翻到哪一页都不会让人失望,于是我就乱翻乱看,看到那段非常经典的“喜欢到全世界森林里的老虎都融化成黄油”,觉得真好。想起萨松有句诗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觉得有异曲同工之妙,化力为美固然很好,化力为爱情听起来却更让人迷恋。于是我很开心地又有了睡意,继续睡觉。
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住在上海的亲戚来接我把我送到浦江之星的宾馆住。大多数选手都住这里。通常应该描写下我被上海的美丽折服吧……可是我又没有“…’倒是想抱怨一下上海火车站,大是很大,走来走去走不通路,好不容易找到个门口还是上锁的。一路坐着车回酒店路上,看到上海的高楼,很高,有一百层么吗……然后我就不禁联想到某一天,那栋大楼停电了,在第一百楼的上班族苦大仇深地走楼梯。我不可自制地联想到如果我在上海生活的情景,然后我蓦然想起了我恐高的事实,心底暗骂了一句。果然无福享受高楼大厦。
我消耗着最后的电力发了短信给之前在群上认识的思奇,然后就到了酒店。
到了后才知道发生了一堆意外情况,一方面在网上订的房有很大部分不能使用,另一方面我明明打过电话订了房的却查不到记录……果然无论到哪都逃不开一堆傻事。
我正在惆怅,没想到一转头就看到一男一女迎面走下来。一向认人比较模糊的我一眼就认出了那白净清瘦的男子是群上被爆照片无数次的莫小七。当然, “白净清瘦”是因为小七后来和我说要把他写帅一点……我上前一步想打招呼,那一刻社交恐惧症就犯了,我该说什么呢?我觉得自我介绍好傻啊。不对,这不是考虑自我介绍傻不傻的问题,难道我不应像礼仪小姐一样甜美微笑,然后莲步翩翩地上去握住小七的手说: “哈哈哈,我是群上的贾二彬啊,你是小七吧……一在我一通幻想过后,才发现小七已经叭啦叭啦说完了自己的事,然后又上楼了……最后,我在我亲戚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情下,抱着“实在不行我住别的地方电r*的想法打了思奇的电话,告诉她我的窘境。其实非常不喜欢打电话,因为耳朵实在不好,而且觉得这个交流方式着实不适合我,让我觉得很尴尬,但是出门在外不能矫情……于是打通电话就听到了思奇特别干脆果决的声音:“哦,你到了吗?你等着我马上到!”
匆匆就挂了。我就很神奇地发了呆,想象声音如此充满干劲的思奇到底长什么样——难道也长得充满干劲吗?我又幻想去了,然后瞪瞪噔的脚步声打破了我的幻想,小七欢快地又蹦下来了,落落大方地笑着说:“你是贾彬彬吧,啊,我是莫小七,群里那个你知道吧……”然后我看着他亲切地与老板交涉,解决房间的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逆着光,我看见一个娇小粉嫩的小妹妹蹦了进来,然后给了我个大大的拥抱……那是充满干劲的李思奇。我顿时有种石化的感觉。
亲戚千站在旁边许久,见到这场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结果思奇就拍着已经石化的我和我远房亲戚说: “没事儿,我照顾她您放心吧……”我觉得自己气场顿时化为零了……之后大家把已经风中凌乱的我塞回了房间,一堆人护送我回到小小的房间里,于是我就把他们的长相和名字一一对上号,除了李思奇外,戴白色围巾的是小七,穿红色外套帮我提行李的是李伟菘,扎俩马尾一脸傻笑的是李媛,然后还看到了乔木。乔木给我感觉比较震惊,我见到她的时候大叫着质疑:“你是乔木啊!”
还不死心地接着补一句:“你真的是乔木啊!”之前她和我在网上聊起这次比赛,她说起种种困难,我还很仗义地说能帮的一定帮忙,保护弱女子的感觉骤升。于是在我房外见到了留着短发,穿着白衬衣但是脸上神情非常淡定自如的乔木时,我又一次质疑了我是否真的来对了空间。
当然大家都没注意我一脸受惊的神情,我坐在床上,大家相当自然熟地站在门口欢乐地聊天,还是思奇心思细腻把大家赶了出去,让我休息一会儿。
人声渐散,房门轻合,我瘫在床上发呆。一只手拉着百叶窗,拉上又拉下,发现外面是一片黑……没有任何华灯初上的迹象。
我坐起来。我实在是睡饱了撑死了,慢慢扫视房间,然后找出拖鞋来,穿上,然后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脸。头发很油腻,素面朝天的脸,眼镜太久没擦了反射出很奇异的光斑。我看了自己一会儿,第一个念头是:我真的是女的吗?
然后自我反思了一下,第二个念头就冒出来了:终于,到了啊。
那天晚上,老前辈大宝叔带我们去玩儿。大宝开车在高架上堵了两个小时。
路上非常难受,我晕车晕得一直靠在童欣的身上呻吟,然后思奇也晕车晕得直叫。
大宝和李媛异常淡定地打手机和聊天。晕车的痛苦一直未消退,恍惚觉得手有些抽筋,才想起上一次晕车是在北京,X狠狠地掐着我的虎口说能止吐,痛得我哇哇大叫想和他拼命。胃与回忆都在翻江倒海,童欣和我说: “没事儿,彬彬你靠着我睡吧。”坐在最旁边的小曦递来了糖果,思奇递来了晕车药。我一直撑到下车。
去的时候大宝叔一直在说打折多么厉害多么不可错过,实际情况是,价格十分坑爹。有的牌子听说过,有的牌子见过,然后很多很普通的衣服标了很多个数字弄瞎了我的眼睛。
这时候该渲染贫穷吗?
其实我还好,我觉得浪费钱是种神经病的行为。于是我嘲笑了它们的价格后,去吃饭。
大宝叔请客非常豪爽。我一想有工作的大款就是不一样,文凭肯定高啊。一问,大宝谦逊地说高考没考好。再问,大宝答日上海财经。于是我默默地吃饭去了。我们的饭上得特别慢,正百无聊赖地左看右看,就看到了一个胖胖的身影,外面罩着黑色羽绒衣,挎着红色的单肩包,脸上堆着满满的笑,我一看就认出来了——是阿青,他整天EQ群上爆照片,没想到真人和相片真是一模一样。自我介绍后大家非常高兴地互相调侃。思奇把大宝三百多块钱的付款单抢过去了,于是她赖着脸和大宝说哎哟喂,这餐饭就是我请的吧,土豪吧?三百呢!
大家闹啊闹,到处跑。阿青家住上海回去了。大宝送我们回酒店,路上听他说他要马上赶往香港出差了,为了请我们吃饭还耽误了一件正事。
路上看着霓虹变幻,居然没有困意,也不是很晕,就看着窗外的灯光不说话。大家聊得很快意,有什么聊什么。童欣凑到我耳边说: “彬彬,我觉得你好适应啊。”
适应——不然呢?我是个相当懒散的人,能睡觉绝不躺着的人,我觉得为了旅游去人挤入的地方,看些石头啊山啊水啊灯光霓虹啊实在不是我能耗精力耗得起来的,加上晕车十分严重,走哪吐哪,除了北京我还真没出过远门。本来见到夜幕下的大上海,作为小城市的十七岁好姑娘难道不应该惊叫着“啊,上海哎”什么的吗?结果完全没有。面前楼宇鳞次栉比,霓虹华光闪烁不断,一套房要几百万吧,装修可能也要几十万吧,可是那有什么好惊奇呢?那又不是我家,那些房子里没有我的爱人或亲人或朋友。也许这才是所谓适应的原因,不新奇是因为不属于,不热情是因为不属于。
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二
极乐鸟
1.
十一月的鸾镇干燥并且寒冷。倚靠着的北方的山峦,阻碍了季风和水汽,天际堆满灰沉的云团,却迟迟不肯降下雨雪。一如鸾镇摆摊的小贩们,用各种蒙灰的塑料布搭起的简棚和随手丢弃的垃圾灰扑扑地填充满了街道。
我瑟缩在四面透风的缴费店里,极力想找一个大一点的遮蔽物挡住彻骨的冷风,而店主在柜台后面故意讽刺我似的,几乎将整个身子贴在了电暖气上。他一边用一块看起来油腻腻的抹布擦拭柜台里面的手机模型,一面叮嘱我说一会儿来了人千万不能把责任全推卸在他的身上。
用了好久的翻盖手机终于在闹市中丢了,我一度担心它从中间断开可一时又找不到换新手机的借口。但我合不得手机里的那张电话卡,许多藕断丝连我却从不好意思主动联系的人,唯独只知道这一个关于我的联系方式。
学校的地理位置比鸾镇还要偏僻,打开宿合的后窗就是清晰可见的山脉,贪图方便的我并没有为了补卡跑到三个小时路程以外的市区,而是将就着在这个离得相对较近的小镇缴费店里办了手续。不过所谓的“手续”也只是交过三十块钱后,在一张粗制滥造的手机促销传单的背面留下自己要补办的号码,再从看起来就不靠谱的店长那里听得一句“放心吧,我有内部关系,你把电话写那,三天我就给你办的妥妥的。”就算是得到了保证。
再后来,我写错了一位数的过失成功地让莲安在电话里将我和店长的八辈祖宗一个不落地数落了一遍,也证明了店长某种程度上的可靠。虽然店长一再痛心疾首地数落我“年纪轻轻记性就这么差了。”也不能阻止莲安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要求投诉。
拿到卡的当天下午我还在纳闷,平时每隔十五分钟就能收到一条短信的手机怎么格外安静,打电话给别人的时候却被告知我用的号码和之前的不是同一个。大概过了两周之后我接到了莲安打来的电话,我庆幸当时没有把手机的听筒音量开到最大,否则我不确定我的耳膜现在是否健在。
“你要死啊!”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我已经被她形容成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渣。我握着电话的掌心发烫,却组织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反驳这个剽悍的姑娘。直到被她逼问出我在哪里补办到了这张电话卡后,她才肯放过过我转而去攻击倒霉的店主。
协商的结果就是我现在站在这个四面漏风的缴费店里,战战兢兢地等着莲安来拿回她的卡。店主威胁我说如果不能让她打消投诉的念头的话,我就永远别想补回我自己的卡了。这对那些存着我的电话,有可能联系我的姑娘们,这无疑是一个噩耗,为了她们将来的幸福,我只好一百个不情愿地等在这里。
2.
就在我出神地盯着柜台里一款号称超长待机一个月的山寨机的时候,莲安大步地迈进了店里。之所以这么确定她的身份,是因为她那和电话里如出一辙的声音“我的电话卡呢?”她直奔店长的方向,双手撑在柜台上面,那副不耐烦的表情让我觉得下一秒她就会像演电影那样压碎柜台上的玻璃。
店早长就摆出了一副狗腿子的模样候在一旁,恨不得将脸上的纹路挤出蜜来才能体现他的热情和亲切,同时他粗短的手指也指向了我这边,将一颗无形的不定时炸弹推向我,“找他,你的卡在他那里。”
莲安的外表出乎我的意料,在我的想象里她应该是有着可以媲美艾瑞斯·克里的身材才敢在电话里那样叫嚣。我站起身来,她的身高只到我的肩膀,从我视线的角度来看,只能看到她的头顶和被齐帘刘海遮挡得严严实实的额头。
“还给我。”她伸出手掌,遮匿在袖口的镯子和蓝色松石的链子碰得叮当作响。她的手指抵在我的胸口,让我感到一种无形的压迫。我退后一步才看清楚了莲安的样子,刚开始化妆的姑娘都有这种通病,眼线描得歪歪扭扭,睫毛涂得浓密得像苍蝇腿,眨一眨眼睛就能在脸上晕开两朵黑色的花。她的脸被冷风吹得通红,偶尔吸一下鼻子的小动作让我有了发笑的冲动。
“你是C大的?”她瞥见我在口袋边缘露出一角的学生证。
“嗯,你也在那上学?”我想趁机套近乎。一面是出于店长的交代,一面是出于我自己的私心。虽然莲安的性格似乎不怎么招人喜欢,但她的长相还是让我蠢蠢欲动的。如果是我的学妹那就更好了,以后可以借着各种机会让我这个当学长的在她面前大显身手。
“你过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三个骑自行车的女孩儿?”她没有回答我,而是问了另外的问题。
“有的。我记得其中一个女孩子戴了一顶黄色的毛线帽子。”
“你在哪看见的?”
“来的时候,我跟她们同路,鸾镇不大,她们应该就在附近了。”
“那不是吗,坐在麻辣烫摊前那三个人。”我走到店门外四处看了一下,很快就发现了她们的身影。那顶黄色的帽子十分显眼,是灰蒙蒙的鸾镇中少见的一抹亮色。刚才骑着车子在路上摇摇摆摆的女孩们现在已经围在一起吃得津津有味。
“电话卡,快点儿。”她突然猛地用胳膊肘顶了我一下。
我揉着余痛未消的肋骨,看她麻利地掀开手机后壳抠掉电池,把卡换进去。
“喂,你们到哪了?”她拨通电话。
“我们还在路上呢,你不会到鸾镇了吧?”莲安的手机音量很大,我站在一米开外都能将电话里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
“没有呢。我也在路上。”她面不改色地说谎。
“那我们到了再给你打电话哦。先挂了,骑车子打电话很危险的。”
“嗯,拜拜。”莲安收起了手机。 “喂,今天你陪我一天,我就不追究这回事了。”她盯着我,语气不容置否。
“啊?”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不知道莲安心里打的什么算盘。
“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你都不愿意,真是脑子不好使了。”店长趁机在一旁添油加醋,想早点把这个麻烦推给我。“本来就是你的错,这是个将功赎罪的好机会。难得人家女孩儿那么主动,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好机会啊,你说是不是……”
店长的油嘴滑舌终于在我和莲安的共同凝视下打住。我微微点头,算是同意了她的话。
3.
莲安走路很快,快到我有些跟不上。然而在离那个摊位还有十几米距离的时候,她停了下来,躲进旁边的商店里。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
“这样直接过去太难堪了。”她自顾自地从我口袋里掏出零钱买了一包口香糖,美名其日“精神补偿”。
直到她嚼完第四颗口香糖才一脸不情愿地把最后那一个递给了我。是我讨厌的茉莉薄荷味,但我还是接下了。
“走吧。”她把吐掉的口香糖用包装纸包好再塞回我兜里,扯着我的袖子向那几个已经吃完的女生走去。
“哎,你们先到了吗,等了挺久的吧。”
“是啊,你怎么这么慢。”女生娇嗔着挽着莲安的胳膊。“对了,你要不要吃一点东西,刚才姜恩说她饿了,先要了点东西吃。”
我站在莲安身后,明显地看出来女孩在为自己来不及吃完东西的同伴解围。
但莲安仿佛不明所以一般,也站在摊前挑挑拣拣一些自己喜欢的菜。
“莲安!”我叫住她,替她感到窝火。
“这是你朋友?怎么不介绍一下。”女生放开了莲安的胳膊,转到我面前。
“你也是C大的吧,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嗯。”我心不在焉地回答。
“你叫什么?”
“柳明。”
“你……不会是莲安的男朋友吧。”她拽拽我的袖子,一副似乎已经关系好得不得了的神情。换做之前,我可能对她还怀有好感,但现在,那种感觉已经荡然无存了。她的话让我一时间尴尬不已。“怎么可能。”
“我就说嘛,莲安不可能有男朋友。”她的语气里带着转瞬即逝的讽刺。我用余光瞥见莲安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装作没听见般若无其事地坐下来吃东西。
“不是的,我是说我在追莲安,不过她没有答应罢了。”我突然鬼使神差地开口说道。
“这样啊。”女生有点失落,随即又跑到叫做姜恩的女生身旁。
“快点吃,我们还要去别的地方玩嘛。”她不耐烦地催促,然后和另外一个女生一起走到一旁推自行车。我注意到莲安碗里的东西只吃了不到三分之一的样子。
“等等我,我吃好了。”莲安撇下筷子。
“剩了这么多啊?”姜恩凑过来。“我们先去那边转一转,你吃你的。说不定一会儿就碰见了。”
“正好我也饿了,莲安我们一起吃吧。”我在桌子下面拽着莲安的袖子制止她起身。直到那几个女生走掉后我才松开手。
“多管闲事。”她说,白我了一眼之后不再理我。
4.
莲安的头发是明显染过的厚重的黑色,带着天然的卷曲垂在脸旁。一些从衣服上掉下来的羽絮粘在她的发梢上,使她本来就毛躁的头发更显得凌乱不堪。我伸手帮她摘了下来,她的发质和她此刻的表情一样糟糕,死气沉沉。
“那些是你的同学?”我问。
“是室友。”
“有必要退让到这种程度吗?”我捏紧了一次性筷子,但它很轻易地就从中间断开了。
“我不常在学校,也很少有朋友。”她回答。然后从一个铁皮桶里抽出来一双新的筷子递给我。
鸾镇的冬天一直不见降雪,干燥的气候让灰尘全部随着寒风飘卷在半空中,然后落在衣服、座椅、树木,还有食物上。这里的一切都带着一股灰尘味,就像我想接莲安的话却不知道要说什么一样,哽在咽喉处难以下咽。
“走吧。”碗里的菜还剩下一半,莲安拍了拍有些褶皱的衣服下摆,“我们去找她们。”
我生闷气,不回答她,跟在她身后与她保持着三步远的距离。一路上她始终都没有回头看我,我倒是期望她能再骂我一句“多管闲事”来缓解这压抑的气氛。
她走路的方式很独特,低着头,沿着路砖的切缝直线走,每五步都要停下来避开黄色的路转,然后走在白色的上面。像个幼稚的小孩子。
我们步行至一处手工市场,很多上了年纪的人在那里摆摊卖自制的咸菜或蜜饯,还有手工缝制的棉袄和鞋垫,绣着大红的牡丹,或是点缀着翠色嫩黄的鸳鸯。
莲安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了一个照相机开始拍照,相机机身的漆已经被磨掉了好几处,露出金属色的边角,看起来是用了相当长时间的东西。
“你喜欢这些东西?”我拿起一件小短袄,上面绣的是喜鹊和花枝。
“我喜欢摄影。”她说。
“用单反相机才专业一点吧。”我挑出她的毛病,有这样爱好的人很多,但多数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拿着普通相机做一做样子。
“买不起。”她说,然后往冻得发红的手中呵热气,径直走到另一边卖布料的摊子,继续摆弄着相机。有小孩子跑到她的镜头前面挤眉弄眼,她乐呵呵地拍了一张又一张,把衣服上沾满土灰的孩子拦进自己的怀里举着相机合影。在一旁摆摊卖点心的妇人不好意思地叫回自己的孩子,然后抓了一些裹着白糖炸金黄的点心给莲安。她分给了我一些,被风吹得失掉了水分的干硬糕点,后味却甜得腻口,放足了蜂蜜。
5.
莲安似乎经常光顾鸾镇,边角旮旯里的小摊她都如数家珍,甚至她绕了大半圈只为了带我去看一台用来轧棉花的机器,用来制作被子。印着各式花色的鲜亮被套堆在一起,散发着一股煤油味。这个镇子保留着上个世纪的风格,四处可见卖大幅挂历和年画的地摊。我们还看到待卖的金鱼,一动不动地停在结了一层薄冰的水面下。莲安用指关节敲了敲鱼缸,金鱼们才在塑料做的水草间缓缓地游动一下。
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三
赛跑
1.
趁柳林不注意,我跳起来踹了他一脚,他踉跄着后退几步,然后稳稳地站住了,我不禁有些遗憾。
城市里的流光幻影,夜幕下的尘土飞扬,南面刚刚倒地的水泥巨物,北面零零散散的脚手架和高不可及的塔吊。我在前面玩命地逃跑,穿梭在建筑垃圾间飞腾跳跃,柳林在身后玩命地追,他顾不得对我开口大骂,他的说话器官正在拼命地呼吸着氧气。
我了解柳林,他比牛还像牛,倔强得让处在发情期的公牛都无地自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只要我在他的视线之内,他肯定不会停下脚步,尽管我们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慌乱地避过头顶上一根晾衣服的铁丝,不料却一脚踢在一块棱角不平的水泥石块上,惯性作用下,重心转移到胸口以上,我狠狠地趴在了地面上。
在摔倒以前,我不忘回头看他一眼,柳林刚要得意地大笑,却忽视了面前那根悬空的铁丝,他咧开嘴,铁丝正好勒在了他嘴里,在惯性作用下,他直挺挺地朝后摔倒在地上。
脸上火辣辣的疼痛不及腿部神经传来的酸麻感来得强烈,我忍不住哼出声来,再看看柳林,他捂着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真他妈的糟糕透了!
2.
当我吊着一条腿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见到刚做完手术的柳林时,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的嘴唇被铁丝割破了,伤口不小,据说缝了三针,由于麻药的原因,他的嘴唇不由自主地朝外翻卷,看上去就像要亲人。
柳林狠狠地瞪我一眼,然后指指我脸上的绷带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响。虽然他也是在笑,但是由于那该死的麻药,他翻卷的嘴唇显得极不协调,就像一只下不出蛋的母鸡在哀啕。我的脸被地面上凌乱的碎石划出好几道血淋淋的伤口,同样缠满绷带。
他摔断了胳膊我扭断了脚,同样,我俩都毁容了。
其实我老早就想踹柳林一脚,直到今天才寻到机会,我想柳林也是一样,只不过我比他下脚早,他总是在啰啰唆唆的一大通话之后才开始干“正事”。
柳林很沮丧,医生说等伤好之后他的脸上很有可能会留下疤痕,虽然我也同样,但是留下疤痕的几率却要小很多。
“柳林!吃块肉。”我躺在床上夹起一块肉冲他得意地比划,柳林抓起枕头丢过来,我的腿吊在床上闪避不开,硬生生地挨了一下,现在他得意了。从他斜竖起的眉角我知道他在笑。由于嘴角的伤口,所以他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咧开嘴笑,不然扯着伤口痛,除了不敢笑不敢说话,他还不敢吃固体的食物,因为他无法咀嚼。
正因如此,他连喝了三顿小米粥跟牛奶,我则是胡吃海喝一通,一边吃还一边吧唧嘴,气得他牙痒痒,到最后他干脆不看我了。
不得不说,其实柳林是我的好兄弟,我俩从小学到高中都很有缘分地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在认识刘紫云之前,我俩从未发生过矛盾,甚至口角。
我们在同一天认识刘紫云,那是高三开学第一天。
教室里三人一桌,起初是我跟柳林加一个胖子,后来由于我们三个上课老是说话,班主任便在我俩之间插上了一个不爱说话的刘紫云换走了胖子。到最后我才懂得,班主任插在我俩中间的不是一个人,是一枚炸弹!
刘紫云是一个文静的小女生,像是树林里的一棵小树苗,青春挺拔。她笑起来很好看,浅浅的酒窝微微眯起的眼睛,我跟柳林隔着刘紫云天南地北地扯淡,扯着扯着刘紫云就扑哧一下捂着嘴巴笑了,我跟柳林便一左一右同时沦陷在她那浅浅酒窝里。
酒窝深处,蕴藏杀机。
3.
病房里只有我跟柳林两个人,家人忙着赚钱没时间管,让我俩相互扶持。
每次吃饭的时候是我最得意的时刻,每次我在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是柳林最得意的时刻。我腿脚不便,上厕所需要有人搀扶。我说,柳林,我要上厕所。柳林躺在床上摆弄手机不理我,我丢个枕头过去打在他身上,他依旧不理我。我说,我要上厕所。柳林装作没听见一样,别过头去不看我。直到半个小时后,我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小子怂了吧?憋死你!
一直到我憋得没力气了,柳林才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吊着一只打着石膏的胳膊走到我床前,他先是报复性地按按我的小肚子,在我号啕不已的求饶声中用那只完好的胳膊架起单脚着地一蹦一跳的我朝厕所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嘟囔。不管他喉咙里发出什么音调,传到我耳朵里都变成叽里咕噜的声音,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大概是声讨我踹他的那条腿受到了应有的报应。
三天后,除了睡觉便是玩手机的我俩倦了,柳林让母亲带来了PSP,跟我躺在一张床上玩游戏。吃了只有一只手的亏,每次玩拳皇柳林都惨败,对战到激烈,柳林有时激动得忘了伤疤,咧一下嘴,动一下受伤的胳膊,痛得额头上露出青筋。有时候我故意输给他,他若是赢了,便忍不住笑,可是一旦笑,就扯着柳林嘴角的伤口,想笑又不敢笑硬憋着,我想他一定很难受。就当是我放他鸽子。
后来我们PSP也玩厌了,便找了台笔记本看电影,没日没夜地看,电脑里电影不多,寥寥两三部,我俩翻来覆去地看了三四遍。
柳林俨然成了一个哑巴,他的嘴里最多能张开一根吸管的宽度,所以任何话从他嘴里蹦出来都变成了鸟语,叽里呱啦的。这时我才体会到一种孤独,柳林说不出话来很难受,我说出话来没人回应也很难受。
记得以前上课的时候,我跟柳林一节课用一半的时间聊天,翻来覆去那么多的话题扯不完,现在,我躺在床上认真的思考,豁然发现那会儿我们的对话全然没有一点用处。比如我们讨论NBA,说来说去该输的还是输了,比如我们讨论自家的房子,该拆的还是拆了;若是我们谈起彼此的理想,到最后,仅仅也是彼此间说说而已,全然没有任何实际用处。于是我发现嘴巴很无用,就目前而言,除了吃饭,还能干什么?而对于柳林来说,除了不能交流,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我想起了一个故事,医院里两个不能下床的绝症患者住在一起,靠窗的人透过窗子总是能看到有趣的事情,另一个人却离着窗子很远,他羡慕那个靠窗的人,一直到靠窗的那个人死去之后,他才如愿地调到了靠窗的位置,当他趴在窗子上时才发现窗外是一面墙壁,那个人口中所说的趣事全然是在扯淡。
我换到了靠窗位置的床上,所幸窗外不是墙壁,对面楼下一百米处是停尸房。
我跟柳林百无聊赖地趴在窗前,形形色色的人群,脚步匆匆的白衣。
移动病床上面的一层白布上遮掩不住而倾透渲染的红,支离破碎的尸体被抬进那个硕大的空间,面无表情的医生身后跟着哭丧的家属,伤痛,悲愤,血与泪,交织,沸腾,不合,麻木。我看到过一个老死到只剩骨头和皮的老头,见到过刚刚出生不久便夭折的婴孩,年轻的年老的,男的女的,冰凉的尸身,刻骨的寒冷。
当我抬起头时,柳林哭了,我牵强地笑他矫情,柳林伸手打我一拳逃开了。
一天间有好多个没有了思想的人从那里进去又离开,进去的人被冻成冰块,离开的将会被炙热的火焰烧成一坨骨灰,什么都带不走,留下百年后的一捧黄土。
我突然发现生命竟然如此脆弱,无时无刻,任何一个地点,任何一小事,都能带走一条生命,我厌了。
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独在异地他乡的刘紫云还好吗?
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四
年华凋朽
1.
“和我在一起你后悔了。”
——陆铭,是这样吧。
2.
傍晚的时候,天突然下起了大雨。
是上天再也不能忍耐的一场发泄,不消多久,整个城市都弥漫在了迷蒙的雨雾之中。千晴被雨声吵醒,没有开灯的室内,俨然一片昏暗。全身散了架似的,实在很不想动,但是厨房的窗户被风雨折腾得“砰砰”作响,那两片玻璃似乎随时可能被肢解,千晴揉揉眼睛,翻身下了床。
昏昏沉沉地去关窗户,抬头时看到楼与楼之间漏进来的小片天空,像是谁不小心打翻了颜料,浓重的灰色凝固在一起,散不开,天空阴郁得恐怖。豆大的雨点还在哗啦啦地落下,砸在千晴纤细的手腕上,一股凉意瞬间击遍了全身。这场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千晴又望了望天空,拉过窗户,插好了铁栓。
为了省电,空调很久没开过,不大的空间里充斥着一股燥热。去客厅里倒了一杯水,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千晴的视线被地板上碎裂的陶瓷吸引,白色的,在一堆破败不堪的剩菜剩饭中泛出冷冷的光泽。
“过不下去就不过,你还年轻,有什么过不去的?”
咖啡厅里,老太太坐在对面,生气地瞪着千晴,手上力度因为忽地加重,深褐色的液体溅了出来,浸透在灰色的桌布里。
“天下好男人多得是,我女儿这么漂亮,凭什么要跟着那个没出息的男人过一辈子苦日子?还要天天看别人脸色!”
“当初毕业的时候就叫你分,你偏不听,耗费这么多年的青春在他身上,值吗?”
“你死倔着非他不可,他要对你好点就算了,现在算什么,三天两头闹矛盾,这样下去还有意思吗?”
说到激动处,老太太赫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啪”地猛拍了一下桌子:
“分手!现在就跟那个没出息的分手!回头我托人给你介绍个更好的,比上次吴阿姨找的那个程司更好,你放心……”
“妈!”千晴难堪地看了看四周,伸手拉了拉她,“坐下好好说行吗?”
注意到聚集过来的目光,老太太收敛了脾气重新坐回了座位,两只眼睛锐利地盯着千晴:“无论如何,这次一定要分!”
无论如何,这次一定要分。
这是老太太的愿望,每年都要说上N次,几乎成了口头禅。千晴揉了揉太阳穴,镜子里的自己眼睛红肿得厉害。下午又哭了一场。最近泪腺特别发达。
18: 40。千晴咬着嘴唇望着客厅里的时钟发了一会儿呆,最后还是从柜子里找出伞,简简单单梳洗一番便出了门。
3.
雨太大,公车站牌下面挤满了躲雨的人。千晴收了伞,小心翼翼地站在人群之中。两个中学生站在千晴的前面,他们和周围等着公车的大叔大妈们完全不同,目光清澈有神,表情鲜活,在一片对天气的咒骂声中,两个人仍旧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当一辆公交车过来,为了避免周围的拥挤,男生干脆把女生完全圈进了怀里,千晴忍不住上前一步,看到女生像只小猫一样缩在男生胸前,脸上挂着腼腆温柔的笑。
他们多像两棵小白杨,伫立在荒芜的沙漠中,与周围的低迷如此不同。
千晴的眼睛涩涩的,胸腔里升腾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被雨水浸泡的世界,灰色,迷蒙,千晴突然觉得自己离这个世界很遥远,脚下的路不是路,身边的人不是人,眼前看到的一切都不是真的,她跌入了一个幻境,脑子里被植人大片的空白,胸口很闷,呼吸时肺会感到疼。手上不自觉地加重了力度,伞被紧紧地捏在一起,上面沾的雨水就这样被加速挤了出来,一滴一滴地迅速落到地上。
她和陆铭,也是这样过来的吧。他们曾经,明明也有过很甜蜜的时光。
一起温习上自习,一起吃饭逛街,一起做课题,一起去图书馆,一起手牵手在站台等公车。那时候的他们多么纯粹,他放弃了一个更美更聪明的女孩选择了傻乎乎脾气又很倔的她,而她,熬了几个通宵做刺绣,手指头不知道被扎得多少次流血,十指连心,痛得她眼泪都快出来了也还在坚持,而这样做,只是为了他一份难忘的生日礼物。那时候他们刚刚恋爱,恨不得分分秒秒都腻在一起。两栋宿舍楼间的那段路,不知道被两个人来来回回踩过几万遍。
他们曾经,明明是那样甜蜜。
可是是“曾经”啊,多么让人难过的一个词。
现在呢?
争吵冷战是常有的事,丁点的小事也能引发一场战争。比如今天中午,不过是因为埋怨了一下买菜时遇到的吝啬老板,他就受不了地说:“你这样斤斤计较和你们家那个尖酸刻薄的老太太简直一模一样。”于是小事变大事,上升到人格尊严问题上来,千晴一直解释,企图让他明白她的心情,可是陆铭不耐烦的表情却让她失望透顶。
“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不爱说话,温顺善良,现在怎么会变得这么哕唆?”
“我是挣不到很多钱,你嫌我了吧,上次你妈不是给你介绍了一个有钱人吗?……怎么,你以为我不知道?”
“你口口声声说什么爱我爱我,可是现在都在过日子了,光是说爱就能吃饱肚子吗?”
“什么我不理解你?!……不在乎这些?你说得简单!你们家老太太一直看不起我,你以为现在窝在这四五十平米的小房子里,我心里就好受吗?每次去你家看到你们家人的那种眼神,我真的快疯了!”
“……你也嫌我比不上那个谁,对了,程司,你也开始嫌我比不上他了?你后悔和我在一起了吧?!…一“别再说那些幼稚的话了,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会有这样的一天。
从来不会想到两个人会有这样的一天。
“这样的日子还过个屁啊?!”最后,他摔了碗夺门而出。
接下来的一整天,两个人都没有再联系过。而老太太长着千里眼,这边一起火,那边就立马赶过来扇扇子。从咖啡厅回来后,千晴终于忍不住扑在床上大哭了起来,她觉得自己好累好累,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即使人已经站在这里,千晴其实还是难受的,以前的陆铭,从来不会这样对待她。即使闹了别扭,他从来不会冲她大吼大叫,就算某一次不小心犯了情绪,他也总会马上心软下来哄她。可是现在他们分开这么大半天,他连通电话连条短信也没有的情况,千晴渐渐也习惯了。
她甚至不知道陆铭今天会不会回来,那么,自己为什么又要站在这里傻傻地等待?
又一辆公车停了下来,人潮涌动了一阵,思考让她变得迟钝,差点被人从站台上挤了下去。意识到危险的时候,一双手及时地伸了过来,借助着这力量,千晴总算稳住了身体。
“千晴。”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
4.
镜子里。女生黑色的长发湿嗒嗒的,一束一束地搭在肩上,额前的刘海拉耸下来挂在脸颊,皮肤被雨水泡得泛白,漆黑的瞳仁在暧暖的橘色灯光下发出灰色的视线,同样灰色的衣裤,包裹着削瘦的身体。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原本明亮的眼睛变得光泽暗淡,剔透的皮肤变得开始有松弛的痕迹,喜欢的彩色花裙也渐渐被暗色系的衣裤替代。千晴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脑海里明明记得的还是十七岁笑颜如花的自己,明明还是大大咧咧一根筋的自己,明明还是被陆铭捧在手心里的自己……怎么就已经成了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怨妇形象了呢?
难怪上次嘟着嘴撒娇往他怀里钻的时候,被一把推了出去。他的眉毛纠结在一起,奇怪地看着愣住的千晴:“你也不看看现在自己什么年纪了,还装成十六七岁小姑娘的样子,别恶心人了好不好?”
时光退到八年以前。
他站在长长的走廊上,回过头来疑惑地看着她。那时候顶着蘑菇头的傻乎乎的她,说话不利索人缘超差的她,做物理题会崩溃到哭泣的她,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优点的她。
——我喜欢你。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被她哕哕唆唆表达得词不达意,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裙角,不敢抬头看他,手心里冒出了紧张地冷汗。
他沉默着没有说话。那个短暂的瞬间,在她的世界里被无限地放大放大再放大。周围的空气都被凝固下来,暖黄的路灯变成煞白的光刺痛了她的眼,强忍着眼泪,不让它们在他面前掉下来。她觉得自己难受得快要窒息。
她难过地想:也许从此刻开始,我连你给予的那点怜悯也保不住了吧。于是恨自己,恨自己这么不自量力。
可是,却听到他轻轻笑了起来。
他说,我也喜欢你啊。
好像世界上的所有灯都在那一刻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