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朋友的小学作文500字5篇
我的号朋友叫孙妙,她长的胖乎乎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再加上那红红的脸蛋,别提有多可爱了!
孙妙不但可爱,而且还很乐于助人。昨天,我和孙妙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小妹妹,正在哭,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不停的往下流。孙妙连忙跑过去安慰小妹妹,还问:“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叫李冰儿,五岁了,我找不到妈妈了。”
孙妙和我拉起小妹妹的手,把朝阳小学转问遍了也没找到,但是孙妙不放弃,继续找,天都快黑了,还没找到小妹妹的妈妈。这时孙妙看见爱心寻人上的名字是李冰儿,年龄是五岁。于是,孙妙拨通了上面的电话。
到了八点多的时候,孙妙等到了小妹妹的妈妈,小妹妹的妈妈问孙妙的名字,孙妙不说话,我正要说,她却堵住了我的嘴,然后,指了指红领巾,拉着我跑开了。事后,我奇怪的问:“为什么不告诉阿姨你的名字啊?
“你没听过‘做好事,不留名’这句话吗?”问的我哑口无言。
孙妙的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她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写朋友的小学作文500字2:
今天,爸爸说要送给我一件神秘的礼物作为我评到“三好生”的奖励。
到底是什么呀?我很好奇,一看原来是一本黑色的笔记本,我说:“这有什么神秘的呀?”爸爸说:“你把它打开就知道了。”
我打开一看,原来不是笔记本,它由一个屏幕和按键组成,边上还有一支书写笔。爸爸说:“这个是电纸书,里面存了很多各类书籍,而且这个屏幕不伤眼睛,希望你多读书,能学到新知识。”
这么神奇啊!我迫不及待地研究起我这位“新朋友”来。
它长约15厘米,宽11厘米,厚度只有1厘米,外面穿着黑色的外套,拿在手里很轻巧。它的顶端有很多接口,有电源开关、存储卡接口、USB接口、耳机插孔等。屏幕下方有几个按钮。
打开电源,里面有很多目录,有电子书库、中英词典、有声读物、图片浏览等,我特别喜欢电子书库,因为爸爸帮我下载了很多我爱看的书,我随时随地就能阅读感兴趣的书籍。
了解完这位“新朋友”以后,我更加喜欢它了,它就像是我拥有的一个小小图书馆,而且又不占地方。希望它一直陪伴着我在书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写朋友的小学作文500字3:
她为人诚实,她待人善良,她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是我的朋友……
她是一名残疾人!是她的舍己为人造成的!三年前……我们一起去上学,要通往一条繁华的街道。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别提有多高兴了。突然,一幅令人心惊胆战的画面映入了我们童真的眼睛——一名约七八岁的男孩挣脱了他母亲温暖的双手,冲向了马路,对面,一辆大货车疾驰而来。她突然冲了过去,推开了小男孩,紧接着就看见她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我不知道,当一名十岁的女孩面对这种场景的时候,是如何有那么的勇敢。那名小男孩安然无恙,她自己却只能在轮椅上过一辈子——“勇敢”无情地夺去了她的双腿……
何苦呢!?
她很乐观!面对挫折打击的时候依然能够微笑着面对!那年,一场无情的大火使她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家,家人!只有她年过八旬的奶奶与她相依为命。她并没有消沉地面对陌生的世界,反而用微笑感化着冰冷的世界;她并没有辍学,反而比以前更加热爱学习。她用乐观感染了身边所有的人!
太美了!
她经历了两次“死亡”,但她并没有被死神带走,也许上苍被她感动了,他决心要把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留在世间,让这个世界多一点无私奉献,把这个世界变成乐观的城堡……
写朋友的小学作文500字4: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向往幸福的人需要品德高尚的挚友,我就有这样一位好朋友。
在三年级时,我认识了一个叫张哲玉的女孩,别看她的名字不太起眼,可她很可爱呢!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充满了灵气。她有一条特别长的辫子,乌黑漂亮。她的性格开朗极了,不时会逗得人哈哈大笑。很快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有一次,在图画课上,我好不容易画完的作品被同桌不小心弄破了,正憋着火气没处撒。这时,张哲玉的一支笔掉在了地上,滚到了我的椅子下面。她让我帮她捡一下笔。我生气极了,我的作品被弄破了,她还有心情让我帮她捡笔?于是,我装作没听见,没有理她。
下课后,怒气冲冲的我,还写了一张纸条,说她没有手。可不久,我就后悔了,张哲玉只不过是让我帮她捡笔嘛,我怎么能跟她怄气呢?我正想去给她道歉,可我发现文具盒中有一条粉红色的卡纸,上面写着:我知道你的作品被弄坏了,我有双面胶可以借给你……
看着她绢秀的文字,我的脸滚烫滚烫的,这时,一定比初升的太阳还红。
写朋友的小学作文500字5:
有一个好朋友,她叫黄含,她是我在小星新认识的。----题记
她长得落落大方,有着一双清澈的双眸,但是她的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那助人为乐的精神的品质更给她增添了几分秀色......
有一次我到她的家去玩,火红的一轮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之中。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商量着去谁家玩,我们采用了石头剪刀布的方法一决胜负,......哈哈,黄含你输了,我可是玩这个的高手,你别痴心妄想想赢我下辈子吧。她愿赌服输,心甘情愿的走着去她家的小路上,我暗喜着。
我兴高采烈的跟着她抵达了她家门口,一进门就会有一种书香的气氛,让人悠然自得的感觉似的,不知不觉我就陶醉在这屋中了。
我们出了门就遇见了一个流浪汉,我瞄都没瞄一眼,就走了,可她在左掏掏,右掏掏,全身上下的口袋都掏了遍了,只有5元钱,连最后的钱都给流浪汉了,我看了纷纷也把我身上的钱给了流浪汉,真是人之初,性本善。
通过这件是我认识了个新的黄含了,我的朋友真伟大呀,我很骄傲。-----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