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记者从方案中获悉,湖南将每3年开展一次特级教师评选,将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优先纳入“湖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项目。确定每年9月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月”。综合考虑人口出生与流动趋势、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教育规模变化、教职工存量与自然减员、教师学科与城乡分布结构等情况,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与未来小班化教学等高质量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优化教师配备、公费定向培养与精准补充、教师转岗分流等工作措施,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全面盘活、优化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教师队伍规模峰谷应对有序。积极实施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支持中小学优秀教师在职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支持高校开展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
方案提出,湖南将持续实施“芙蓉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大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每三年遴选培养100名省级名师名校长,带动培养1000名卓越教师校长,滚动培训1万名以上市县青年骨干教师校长,推动各级健全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大批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坚持将公费定向师范生作为乡村教师补充主渠道。优化招生结构,引导扩大高中教师、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和男教师培养规模,逐步调整初中毕业起点招生规模,加强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型教师培养。
方案强调,严禁省会城市到其他市县、城区学校到乡村学校无序“挖人”。将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1年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作为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加大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和紧缺学科教师补充与校际共享,采取转岗培训、银龄讲学、学区一体化管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切实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阶段性缺员等问题。
方案提出,提高中级、高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力争“十四五”期间正高级教师达到全省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县域内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指导。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标准的教师可直接认定基层高级职称。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