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江救人小哥获5万多元奖励
跳江救人小哥获5万多元奖励
6月14日消息,外卖小哥彭清林为救人,从10余米高的桥跳下,致胸椎压缩性骨折。今天(14日),当地公安授予其一等治安荣誉奖章;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奖金30000元。
美团外卖将授予外卖小哥彭清林先锋骑手称号,并奖励5万元现金;同时帮彭清林争取到免费上大学的名额。今天(6月14日)上午,中国蓝新闻记者陪同杭州跳江救人外卖小哥彭清林,来到新华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经医院检查,救人小哥出现了胸椎压缩性骨折,建议住院进一步观察。
新华医院副院长董雷介绍,经过全面检查,小哥内脏没有损伤,但由于冲击力大,导致压缩性骨折,需要住院7到10天,暂不需要外科手术治疗,以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从目前骨折程度看,后遗症不会特别重。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3.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他们就业、再就业。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
4.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5.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2.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3.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者享有的权益
《民法典》中的“好人条款”,是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其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各地都有对见义勇为者实行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提供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政策,但各地具体规定也不一致。见义勇为行为一经确认,一般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政府给予奖励,落实相关待遇,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和奖章。有的地方还建立相关宣传启动机制,即时宣传见义勇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