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历史典故
嚼齿穿龈
【嚼齿穿龈】
《新唐书·张巡传》:“十月癸卯,贼攻城(注:此时安禄山已死,其子安庆绪派部将尹子奇率兵十余万围攻睢阳城)。士病不能战。巡西向拜曰:‘孤城备竭,弗能全。臣生不能报陛下,死为鬼以疠贼。’城遂陷,与远(睢阳太守许远)俱执。巡众见之,起且哭,巡曰:‘安之,勿怖,死乃命也。’众不能仰视。子奇谓巡曰:‘闻公督战,大呼辄背裂血面。嚼齿皆碎。何至是?’答曰:‘吾欲气吞逆虏,顾力屈耳。’”
唐张巡痛骂叛军,气恨之极竟将牙齿咬碎,继之咬穿牙龈。后因用为咏忠烈愤极之典。
宋·苏轼《东坡题跋》卷一《偶书》:“张唯阳生犹骂贼,嚼齿穿龈;颜平原(颜真卿,为李希烈杀害)死不忘君,握拳透掌。”
角黍祭屈原,彩屡缠筒,角粽遗风
【角黍祭屈原(彩屡缠筒、角粽遗风)】
《太平御览》卷三一“时序部”“五月五日”引《续齐谐记》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泪罗江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年,长沙欧回,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尝见祭甚善。但常年所患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练树叶塞其上,以五彩丝约之,此二物蛟龙所惮也。’回依言。后乃复见。感之。今人五日作棕子,带五色丝及练叶,皆是泪罗之遗风也。”
屈原于楚怀王时任左徒、三闾大夫,力主联齐抗秦,遭靳尚等诬陷,被放逐。顷襄王时,再受谗毁,滴贬江南,眼见楚政腐败,无力挽救,遂于五月五日投泊罗江而死。角黍遗风便是由纪念屈原而来。后因用为端午风俗之典。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十《归州重五》:“屈平乡国逢重五,不比常年角黍盘。”又卷十一《建宁重五》:“靠徽人户黄梅雨,磊落堆盘碧筒黍。”又卷三
十一《夏雨初霁题斋壁》:“忽惊重五无多日,彩缕缠筒吊屈平。”
鹪鹩
【鹪鹩】
《庄子·逍遥游》:“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传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斥鹤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篙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此小大之辩也。”“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
《庄子》中以大鹏与鹪鹩对比为喻,说明大小有别,各有所求之理,后以“鹪鹩”为喻,表明人应各安其份。
唐·吴融《闲书》:“大底鹪鹩须自适,何尝玉石不同焚。”这里化用鹪鹩有别的比喻‘以鹪鹩代替斥鹤),借以表述人们当各安其份的思绪,并暗以鹪鹩
自比。
鹪鹩一枝
【鹪鹩一枝】
《庄子·逍遥游》:“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曰:‘……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归休乎君,予无所用天下为!’”
尧时隐士许由,以鹪鹩巢林不过一枝比喻自己栖身所需极其简单。后因用以比喻栖身之所或所任低级职位。
唐·杜甫《永州杂诗二十首》其二十,“为报鸳行旧,鹪鹩在一枝。”此用以比喻有意觅地栖隐。
焦桐,焦尾琴
【焦桐(焦尾琴)】
《后汉书·蔡琶传》:“吴人有烧桐以爨者,琶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犹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
后以“焦桐”常作为良琴的代称。
宋·胡宿《长卿》诗:“已托焦桐传密意,更因残札寄遗忠。”
椒花颂,颂春椒,颂椒
【椒花颂(颂春椒,颂椒)】
《晋书》卷九十六《列女传·刘臻妻陈氏传》:“刘臻妻陈氏者,亦聪辩能属文。尝正旦献《椒花颂》,其词曰:‘……圣容映之,永寿于万。’”
晋女陈氏,聪慧能文,曾于正旦献给皇帝《椒花颂》,歌颂新年升平景象。后遂用为新年贺词之典。
唐·上官仪《江王太妃挽歌》:“黄鹤悲歌绝,椒花清颂余。”唐·崔日用《奉和人曰重宴大明宫思赐彩屡人胜应制》诗:“金屋瑶筐开宝胜,花笺彩笔颂
春椒。”
蕉鹿梦,得鹿失鹿
【蕉鹿梦(得鹿失鹿)】
《列子·周穆王》:“郑人有薪于野者,遇骇鹿,御(迎)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邃而藏诸隍(无水池壕),覆之以蕉(同樵,柴薪),不胜其喜。俄而遗(忘)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顺涂(途)而咏其事。傍人有闻者,用其言而取之。……薪者之归,不厌(安也,甘心)失鹿。其夜真梦藏之之处,又梦得之之主。爽旦.案所梦而寻得之。遂讼而争之,归之士师《法官)。士师曰:‘若初真得鹿,妄谓之梦;真梦得鹿,妄谓之实。彼真取若鹿,而与若争鹿。室人又谓梦仞〔或本作认)人鹿,无人得鹿。今据有此鹿,请二分之。’”
薪者得鹿,神识不审,以为是梦;旁闻而取鹿者,只顾得鹿,亦不究毕竟是谁为梦;而薪者又从梦求索其鹿;二者遂争讼子官。当时官中既无判明虚实梦觉的“圣人”,便只得依士师之判,平分了事。其实,士师之判亦无根据,其虚妄更甚于争鹿者,这个故事所宜扬的是道家消极的避世虚无主义思想,认为世间万事,亦如得鹿失鹿,都虚幻如梦。
后因用为比喻世事虚幻的典故。
宋·陆游《长安道》诗:“士师分鹿真是梦,塞翁失马犹为福。”
《聊斋志异·梓潼令》:“蕉鹿当年笑郑人,迷离惝恍竟非真;梓潼再任先几兆,梦到雷同梦更神。”
焦饭陈遗,陈遗饭感
【焦饭陈遗(陈遗饭感)】
《世说新语·德行》:“吴郡陈遗家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薄,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录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思贼出吴郡,袁府君(袁山松)即日便征,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展(省视)归家,遂带以从军。战于沪,渎败,军人溃散,逃走山泽,皆多饿死,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纯孝之报也。”
晋人陈遗性至孝,其母好食锅巴。遗常贮存起来留给母亲吃。东晋末年,江浙一带爆发了孙恩领导的农民大起义,陈遗应征参加镇压.结果被农民军击渍
逃到山中,竟以身带未及送母的锅巴为食,而未被饿死。后因用为宣扬孝道的典故。
明·萧良有《龙文鞭影》卷一:“干椹杨沛,陈遗焦饭。”唐·李瀚《蒙求》:“陈遗饭感,陶侃酒限。”
浇瓜之惠,灌瓜
【浇瓜之惠(灌瓜)】
汉·刘向《新序·杂事四》:“梁大夫有宋就者,尝为边县令,与楚邻界。梁之边亭与楚之边亭皆种瓜,各有数。梁之边亭人劬力数灌其瓜,瓜美;楚人癒(徽惰)而稀灌其瓜,瓜恶。楚令因以梁瓜之美,怒其亭瓜之恶也。楚亭人心恶梁亭之贤己,因往夜窃搔梁亭之瓜,皆有焦死者矣。梁亭觉之,因请其尉亦欲窃往报搔楚亭之瓜。尉以请宋就,就曰:‘恶(勿)是,何可构怨?祸之道也。人恶亦恶,何偏之甚也!若我教子,必每暮令人往窃为楚亭夜善灌其瓜,弗令知也。’于是,梁亭乃每暮夜窃灌楚亭之瓜。楚亭旦而行。瓜则又皆以(同已)灌矣。瓜日以美,楚亭怪而寮之,则乃梁亭也。……故梁楚之欢。由宋就始。”
楚边亭人嫉妒梁亭瓜好,晚上便去毁坏。梁亭人欲往报复,宋就不许,却使梁人以德报怨,夜间悄悄去为楚人浇瓜。楚亭之瓜也越长越好。楚人受到感化,将此事报知楚王,楚王知思而报,遂使两国邦交敦睦。后因以“浇瓜之惠”、“灌瓜”用为以德报怨的典故。
《晋书·符坚载记上》:“昔荆吴之战,事兴蚕妇;浇瓜之惠,梁宋(按:应为梁楚)息兵。”
《北史·李延孙传论》:“灌瓜赠药(晋羊枯事,见《晋书·羊枯传》),虽有愧于前贤,御侮折冲,足方驾于前贤。”
交浅言深
【交浅言深】
《战国策·赵策四》:“客有见于服子者,已而请其罪。服子曰:‘公之客有三罪:望我而笑,是狎也。谈语而不称师,是倍也;交浅而言深,是乱也。’客曰:‘不然。夫望人而笑,是和也;言而不称师,是庸说也,交浅而言深,是忠也。’”此语又见《史记·范睢列传》。
交浅言深是指对交情不深的人说心里话。
宋.苏轼《和潞公超然台次韵》诗:“身微空志大,交浅屡言深。”
绛纱子弟,韦母授业,绛纱授业
【绛纱子弟(韦母授业、绛纱授业)】
《晋书·列女·韦逞母宋氏》:“韦逞母宋氏,不知何郡人也,家世以儒学称。……及长,授以《周官》音义。……逞时年小,宋氏昼则樵采,夜则教逞……逞遂学成名立,仕符坚为太常。坚尝幸其太学,间博士经典,……时博士卢壸对曰:‘……唯《周官礼注》未有其师。窃见太常韦逞母宋氏世学家女,传其父业,得《周官》音义,今年八十,视听无阙,自非此母无可以传授后生。’于是就宋氏家立讲堂,置生员百二十人,隔绛纱幔而受业。”
晋人韦逞母宋氏,家传儒学。卢壸奏请皇帝批准,请她在家中设立讲堂,招收弟子一百二十人,隔绛纱恢授教。后因以“绛纱授业”咏女学士授教之典,以“绛纱子弟”指称学生。
宋·苏轼《胡完夫母周夫人挽词》:“柏舟高节冠乡邻,绛帐青风耸搢绅。” 清·吴伟业滚题西冷闺咏》诗:“绛纱子弟称都讲,碧玉才人本内家。”
交朋成龙
【交朋成龙】
《世说新语·德行》梁·刘峻注:《魏略》曰:“灵帝时,(华歆)与北海邴原、管宁俱游学,相善,时号三人为一龙,谓歆为龙头。宁为龙腹,原为龙尾。”
东汉时,华歆、管宁、邴原俱有才学,时称其三人为一龙。用为结交佳友、相得益彰之典。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十五《绍兴中与陈鲁山王季夷从兄仲高以重九日同游禹庙后三十余年自三桥泛舟归山居秋高雨霁望禹庙楼殿重复光景宛如当时而三人者皆下世予亦衰病无聊慨然作此诗》:“乡国归来浑似鹤,交朋零落不成龙。”
将闾仰天
【将闾仰天】
《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二世乃遵用赵高,申法令。……乃行诛大巨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宫内,议其罪独后。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
秦二世夺取皇位后,唯恐诸弟兄争权,便和赵高设下阴谋,给诸公子妄加罪名,全部处死。公子将闾临死前仰天大呼“天啊!我没有罪!”,连呼三声,拔剑自杀身亡。后用为无能为力而束手待毙,及冤屈而死的典故。
唐·李瀚《蒙求》:“将闾仰天,王凌呼庙。”
《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愿君王为高祖陛下所志,无为扶苏、将闾叫呼天地。”
西第
【西第】
《后汉书·梁统传》附《梁冀传》:“冀又起别第千城西,以纳奸亡。”《后汉书·马融传》:“融征于邓氏,不敢复违忤势家,遂为梁冀草奏李固,又作大《西第颂》,以此颇为正直所羞。”
东汉时,大梁冀飞扬跋扈,倚仗权势在城西另建宅第,文人马融曾阿谀奉承作《西第颂》。后用为咏权豪势要之典。
唐·杜甫《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尔遗兴寄近呈苏涣侍御》:“无数西第成,早作丞相东山起。”
换马
【换马】
《淮南子·说山训》:“故人之于情,于利之中则争取大焉;于害之中则争取小焉。不敢骑白马,亡者不敢夜揭炬。”
古代常骑白马,易为敌军发现或袭击之目标。故要换坐骑。后遂用为咏作战之典。
唐·杜甫《日落》:“别换马,夜出拥雕戈。”
姜诗孝母,涌泉出鲤
【姜诗孝母(涌泉出鲤)】
《东观汉记·姜诗》:“姜诗字士游,广汉雒人也。适值年荒,与妇偏作养母。诗性至孝,母好饮江水,令儿常取水,溺死。夫妇痛,恐母知,诈曰‘行学’,岁岁做衣,投于江中。俄而涌泉出舍侧。味如江水,日生鲤鱼一双。贼经诗里,不敢惊孝子,致米肉,诗埋之。后吏谴诗,诗掘示之。”
元·郭居敬将此事收入他所编辑的《二十四孝》一书,成了恪守孝道的典型。旧以此用为事亲至孝的典故。
《南史·宗测传》:‘诚不能潜感地金,冥致江鲤。”
江云渭树,暮云春树
【江云渭树(暮云春树)】
唐·杜甫《春日忆李白》,“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
渭北:长安一带。江东:长江以南下游地区。杜甫与李白交情深厚,当时二人天各一方,杜甫以这首诗表达了对李白的思念,后因以“江云渭树”比喻朋友之间的离情别意。
《群音类选*(清腔类·念奴娇)》:“依然辽绝千山万水天一方,使我江云渭树空怀仰。”
江母亡布
【江母亡布】
汉·刘向《列女传·楚江乙母》载:战国时,楚王宫中失了盗,楚国的令尹认为郢都治安管理不善,归罪于郢大夫江乙,要求国王对他加以惩办。恰在此时,江乙的母亲有布被盗,她便去见楚王,要求追究令尹的责任。曰:“···…昔日妾之子为郢大夫,有盗王宫之中之物者,妾子独坐黜。妾子亦岂知之哉?然终坐之。令尹独何人,而不以是为过也?……上不明,则下不治;相不贤,刻国不宁。所谓国无人者,非无人也,无理人者也。王其察之。”……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复召江乙而用之。
王宫失盗,若罪在郢大失,那么国人失盗,罪当然应在宰相。江乙母抓住两件事中相同之处,机智地在楚王面前辨明是非,救了自己的儿子。后用此典赞喻机智聪慧之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