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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勒的名单观后感8篇(2)

时间: 小兰2 观后感

  《辛德勒的名单》观后感篇5:

  对于国外的书和名著,说实话我是不大爱看的,可能是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吧,读国外的书总感觉很难读懂甚至还有点枯燥无趣。老师说读不懂是很正常的,想要读懂就要先读懂国外的圣经,对此我只能投降。都说音乐是无国界的,我相信好的书籍也是,国外也有很多的名人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仰的。

  还记得一年前,老师带我们看了一部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三个多小时的片子看完后,给了我深深的思考。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心痛,而且再也不想看第二遍。这是一部深刻揭露德国纳粹屠杀犹太人恐怖罪行的电影,影片以一种记录片的黑白色的形式展示了二战那段真实的历史。对于我这样的学生,多了对这种战争年代的体会,那就是战争能把人类最丑陋的一面抖落出来,但也能见到人闪亮希望的一面,天够黑的时候,人就能看到星星,的确是真理。法西斯的疯狂杀戮和辛特勒这个追逐利益的商人挥尽财产救下被迫害的犹太人形成整片的对比线索。整个影片让我有哭的冲动是最后辛特勒在逃亡时悲恸的说:"我还可以救下更多的人…让我很难理解的是,为何人类要分种族互相迫害,比杀动物还冷酷?

  喜欢辛特勒对权力的定义:什么是权力?权力不是可以定人死罪,有能力赦免拯救必死的人,才算是权力!真的很感谢辛德勒,从辛德勒在挥舞棍棒、疯狂扫射的冲锋队和被驱赶的犹太人之间看见了一个穿行于暴行和屠杀而几乎未受到伤害的穿红衣服的小女孩,而当小女孩再次出现时,她已经是运尸车上的一具尸体。辛德勒的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我们同样也是。不仅仅小女孩的穿着是本电影少有的彩色,更重要的是它让我看到了有一种叫人性的光芒正在悄悄的燃烧,这也许是辛德勒为放弃利益救迫害的犹太人转折点。

  辛德勒的名单上的名字是生命,而不是亡灵。就像影片中所说的那样:"这不是一份普通的名单,这名单是生命。每一个名字都是用巨额的金钱换来的,辛德勒舍弃了自己很多很多的东西,保护了一群生命,一个民族!

  我在看完这部电影的时候,曾设想如果我是辛德勒我是否会那么伟大,如果我是戈特,我是否会那样残暴,但由于人性的怯懦,我不曾也不敢设想如果我是当时的一名犹太人我会怎样,我会怎样生存,怎样死去。我宁愿做任何人,而不愿意是他们,因为他们的惨烈因为我的懦弱。所以我在当时很可能也只是一个茫然无知的旁观者。

  这部电影最大的特点不是要教育我们什么,而是有一种让人警惕的东西。它所警告的不是人的某些习惯,不是人的某些品行,而是人的人性。我也不想拿出电影中某一个犹太人的悲惨命运来博得人们的感叹,从而同意我的说法,因为就某一个犹太人来说,没有另一个无辜的人更应该被虐杀。

  当面对焚尸炉、毒气室、与犹太人惊惧疑问的眼睛的时候,你永远不能无动于衷。

  《辛德勒的名单》观后感篇6:

  看完《辛德勒的名单》,眼泪又一次不住的落下,尽管不是第一次看,可是仍然有种揪心的感觉。看着喻示犹太人悲惨命运的黑白画面,听着夹杂在犹太儿童清澈无比的圣歌歌声极其不协调的枪声,整个影片默默地展示着那段哀伤的过往。特别是那个红衣小女孩懵懂地穿行于人群,与再次出现在运尸车上的对比更是让人悲伤。犹太民族遭遇的是一段阴暗的历史。在希特勒的领导下的第三帝国期间,根据粗略统计,约600万犹太人、数千万其他人因为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政策而被杀。每次读到那段历史,我读有种莫名的恐惧。但是这种恐惧却并非来自于大规模屠杀本身,而是屠杀是在极其有秩序的组织之下进行的,尽管屠杀对于人类来说确是恐怖的梦魇。不仅仅屠杀是流水线作业式的,就连从区分犹太人到送入集中营的所有程序都是国家机器高效率运转的结果。而最悲哀的是,每张把犹太人送进死亡工厂的证件都有法官的许可。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纳粹时期的司法机关都无法摆脱助纣为虐这一污点。因为纳粹所有残酷对待犹太人的法律都是在司法机关的运作中得以顺利的执行。也许有人会辩解到,因为德国法官所受到是实证主义法学的严格训练,所以只能依照法律严格执行,哪怕有违本性。可是真实中的德国法院却经常跨越制定法的界限适用法律,如1939年4月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判处仅看了一德国少女一眼的犹太画商马克斯构成“进行侮辱和当众伤害”罪,其侮辱仅由看了一眼构成,远远超越了其司法依据《保护德国血统和德国荣誉法》里对于侮辱的界定。也许还会有人辩解说,在纳粹的思想宣传下无法辨别这样的法律是不正义的恶法,更无法拒绝适用违背正义的法律,因为没有一个足以使其忽视自身可能遭受迫害的危险,义无反顾进行公正审判的环境。无可否认在很多时候确实是形势比人强,不得已而为违心之举。然而这个理由可以用于普通的德国人,却无力抹去司法的污点。的确,当时架构于优生学基础上的纳粹法学理论对于屠杀有着充分的理由,但是作为正义守护者的司法机关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对于人类个体的尊重,这一法律的终级价值目标。在强权之下,也许无法拒绝不正义之法,却至少可以逃避,至少可以选择不同流合污。明明知道纳粹进行的是屠杀,却仍然助纣为虐,这比直接杀人者更加恶劣。无论有着怎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即使是作为执法者在执行实实在在的法律,依然最终要为此承担责任,接受制裁。

  影片的主人公辛德勒为营救犹太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对于生命的尊重,对于每个个体犹太人的尊重,正是司法机关在整个纳粹统治期间的审判里最重要的缺席者。处于纳粹疯狂鼓吹的优生学理论中,再加上战争的背景,受到同化是难免的。但是就连影片里喜欢拿集中营里犹太人做活枪靶的阿蒙,亦可以从对犹太女仆说“谢谢”和“我不想把感冒传染给你”等不少细微情节中感到些许温情。而最讽刺的是,纳粹司法的判决里连这种极小的人性温情都没有,只有冷酷与漠然,不仅对于犹太人,亦包括波兰人等一切所谓的劣等民族。最让我觉得讽刺的案例发生在1943年2月18日,14个波兰农夫因屠宰了自家的猪被控“非法屠宰罪”,9人被关进集中营,3人被判死刑。此案的司法逻辑竟然是人命不如猪命。只要此案的法官稍稍尊重一下人的生命,哪怕只是怜悯,怎会有出现如此可笑的判决呢?毕竟恶法消极执行与积极执行之间的效果是大不相同的。纳粹法官之所以恐怖,是因为其对屠刀下的弱者生命的漠视与轻蔑。正是这种漠视让法官的黑袍不再是守护者的象征,而化身为恐怖阴影的一部分。

  对每个个体的人的尊重不仅仅只是一种人文精神,一种人文关怀,对于法律人而言,它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无论是公平也好,正义也好,最终都必须在每个个体人的身上体现,甚至整个司法体系都离不开通过对个体人的适用而建立。公平、正义、民主这些美丽的梦想如果离开人,也不过只是抽象的词汇象征。法律也许看起来是冰冷而无人情味的,可是那种对人的尊重却渗透在法律精神之中,从几千年前的古希腊就已经开始。正是出于这种尊重,才有了英国大宪章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名言,才有了威廉一世与磨坊的故事,才有了三权分立而筑起的权力的堤坝,才有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才有了程序重于实体的实践……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从伯林到德沃金,从古希腊到后现代,从自然法学派到女权主义法学,这种尊重都有意无意的表现在几千年来各种学派不同学说的字里行间。学习法律两年了,感觉自己与普通人最一样的地方并不在于学到的法律知识,而是感受到的一种法律的精神——平等,尊重,宽容。我想,对于一个合格的司法人员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法律知识的深厚与技巧的纯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尊重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所有当事人。如果所有的司法人员都可以秉持这种态度的话,至少不会出现如此之多的刑讯逼供与佘祥林式的悲剧了。

  《辛德勒的名单》的人性光辉反衬出纳粹时期司法的恐怖,提醒我们必须用对生命的爱与尊重去驱散那些法官黑袍下的阴影。不仅仅对于恶法如此,对待优秀的法制体系时,亦当如此,因为尊重每个个体的价值就是尊敬法律本身。缺乏这种尊重的法官极其有可能将制定良好的法律在执行里变为“恶法”。也许这部电影并不是有关法学的,但那段历史的厚重却透过黑白的影像紧紧地抓住了我们的心,勾起了我们对正义的渴望与希冀,唤醒了和辛德勒一样的情怀。如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所说的一样,“《辛德勒的名单》具有回顾历史、发人沉思的艺术效果,我迫切要求你们去看看这部影片。”希望更多的人能和我一样被《辛德勒的名单》所感动,象辛德勒一般尊重每一个人。

  《辛德勒的名单》观后感篇7:

  《辛德勒名单》中的主人公辛德勒本是一个大发战争财,纳粹中坚分子的商人。在被占领的波兰,辛德勒在他创办的搪瓷厂雇佣犹太人作为最廉价的劳工。1943年,辛德勒亲眼目睹了克拉夫犹太人遭受血腥屠杀时的场面,辛德勒良心发现,便设法尽其所能保护犹太人。战争结束时,获救的1000多名犹太人把一份自发签名的证词交给他,以证明他并非战犯,并打制了一枚金戒指送给他,戒指上镌刻着一句犹太人的名言:“救人一命等于救全人类。”

  文章的一开头写到天空中飘落下了一种雪花似的东西,辛德勒走到他的轿车旁,用手捻了捻,那不是雪,那是骨灰。

  这个断尾,给读者以战争的感觉,而第二部分所写到的情形,则可以让读者们看出,辛德勒的内心,已经被触动了。于是,辛德勒便开始计划拯救犹太人了。辛德勒曾经利用与冲锋队头目的关系,大发横财,拥有了他一生都花不完的钱财,他将这些钱装进了行李箱,再次通过他在德国军队内的关系,准备将犹太人救出。辛德勒请他的犹太人好朋友伊特兹哈克帮助他将一些犹太人的名字列下,然后再想办法带他们离开,这些犹太人的数量加起来接近1000多人,辛德勒将他的积蓄拿出来,给了德国纳粹党的高官,让他将辛德勒在名单上列下的人全部转移并且交给辛德勒,辛德勒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那些犹太人 (虽然辛德勒也是德国人,但是当时德国纳粹党的高官告诉他,他随时可以叫人将辛德勒拿下,说明还是有危险的) 。最终,辛德勒还是凭借他的智慧、胆量、关系以及金钱,挽救了1000多名犹太人的生命。

  一个人之前犯了错,但是只要他知错就改,相信还是可以被原谅的,正像辛德勒,虽然犯过错,但是他知错就改,并且拯救了1000多名犹太人。所以,在战争结束后,1000多名犹太人自发签名,将这证词交给他,以证明他并非战犯。而知错不改者将不会被人民、不会被社会所原谅。

  电影《辛德勒名单》和这篇文章一样,揭示了人性和兽性的冲突,表现了人性最终战胜兽性这一主题。而我却认为,人性不仅战胜了兽性,也战胜了很多人都有的、每个人都有的对金钱的向往,辛德勒也一样,不过辛德勒却没有一直那样,因为他拿的是战争钱,因为他还有人性。

  《辛德勒的名单》观后感篇8:

  辛德勒,生于1908年,德国投机商人,好色、生活糜烂,是纳粹中坚分子。战争期间辛德勒雇佣犹太人,因为犹太人是波兰最便宜的劳工。1943年,纳粹对犹太人的疯狂屠杀,使辛德勒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他开始用一切办法,拯救犹太劳工。他的军火厂有七个月没生产一件合格的武器,而且他倾其所有养活厂里的犹太人,并贿赂党卫军官。他的觉醒,始于人性,始于心底的一种震颤。这与民族、政治、军事毫无关系,只是人道主义,为了保护那些随时面临死亡威胁的犹太人。他没有获取任何一点好处——散尽家财、随时被党卫军怀疑,而且在战后还有可能被捕。但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一往无前,从不后悔。孔子说:“仁者爱人。”孟子说:“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辛德勒没有读过孔孟典籍,但他做的事情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古今中外仁人志士的心都是相同的,他们只有一个理念——做正确的事而不求回报,尽自己的一切努力。辛德勒在救赎,他所做的一切,不求报答,不求闻名于后世,只求于心无愧。他没有公开地反抗纳粹,没有走到街上散发传单,但他做了更伟大的事业,因为他,1200个犹太人的生命得以延续。犹太人敲掉自己的银质假牙,送给辛德勒一枚戒指,上面用希伯来语刻着铭文:凡救一命,即救全世界。那是最朴素的礼物,象征了犹太人纯洁而质朴的心,但他还在为自己保留一枚金质勋章而懊悔——虽然他已经拿出了全部积蓄来拯救犹太人的生命,但依然觉得自己做的不够。

  中国人喜欢花好月圆的结局,然而历史告诉我们,辛德勒战后的恋爱、生意都受到挫折,晚年靠犹太人的接济维持生活。好人不一定有好报,但我们依然希望所有人都做好人——只有大家都成了好人,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辛德勒不会后悔,因为生命比财产更重要。在他敲出那些名字的一刻,就已经做出了抉择,他拯救了生命,也救赎了自己曾经堕落的灵魂。

  影片结束时,黑白的屏幕转为彩色,已经步入暮年的犹太人,或者它们的后人,在墓碑上留下代表感恩的石块……每一个石块,都代表了当年的鲜活生命啊。没有哪个民族是优等的或者劣等的,我们只知道任何一个生命的存在,都该受到尊重,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存在下去的资格。所以,辛德勒的救赎,才显得充满意义,那是战争中善良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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