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观后感5篇
电影《刮痧》上映于2001年,由郑晓龙为导演,梁家辉、蒋雯丽等主演,主演反映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互相不能理解而形成的矛盾冲突,在海内外华人范围中产生了一定的反响。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刮痧》观后感,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刮痧》观后感篇1: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优秀影片。《刮痧》只是一滴水,而蕴藏在其中的却是因种族,区域,传统和文化不同而形成的激情澎湃的汪洋大海。在美国,尤其是在以保守和“居民顽固”著称的密苏里州,最能体现出这种对外来文化的排斥,因此影片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了这里。虽然影片是从“教子”这个角度去反映不同文化冲突的,但我们仍能从故事的一些其他侧面加深对这种冲突的认识和了解。比如主人公许大同为了自己和洋人老板的所谓“面子”,当着洋人老板的面打了自己儿子一记耳光,非但没有找回自己和洋人老板的面子,还落得一个有严重暴力的恶名,连他的好朋友——就是那个洋人老板都不能理解和原谅他。起因是因为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在和洋人老板的儿子一起玩儿时,互相打闹。洋人老板的儿子来告状,许大同让丹尼斯给人家道歉。丹尼斯拒绝了,许大同怒了,就给了儿子一巴掌。
许大同的这一巴掌,第一是为了给自己找回面子。
父道尊严是古老中国千年儒家文化的典型特征。君臣父子,天常地纲,不得僭越。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能不亡。按许大同看来,他叫丹尼斯给小朋友道歉,丹尼斯必须无条件执行。拒绝就是抗命,就是不给自己面子,就是挑战尊严。于是他给了儿子一掌。
许大同的这一巴掌,第二是为了给自己的老板一个面子。
许大同在美国混的小有成就,皆因有老板大力提携和扶助,因此他们也成了好朋友。老板的儿子被自己的儿子打了,当着老板的面让儿子给对方道个歉,老板一定觉得很有面子。儿子不听话,挨了打,老板的面子就找回来了。甚至许大同的父亲都当面夸大同这一巴掌打得好,说:“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一幅自诩的表情。
但许氏父子全都错了。
从洋人老板和妻子目睹许大同打儿子那一巴掌时错愕的表情里,观众读懂了,中美两种文化的碰撞和摩擦开始了。
林语堂先生在《脸与法制》一文中说,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既无财产也无地位,但却有的是面子,一旦被人伤了面子,比父母死了还难受。面子几乎统治了中国人的心灵,“人要脸,树要皮”,“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足见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之大之先。
而美国人则不同。美国人不是不讲面子,只是不像中国人把面子摆在那么重要的位置。他们在原则问题上,绝不讲面子。比如在法庭调查时,许大同的老板当着许大同的面,承认许大同打了自己的儿子。事后当许大同责备他“不够朋友”出卖自己时,他嗫嚅着说,“那我也不能撒谎啊”。
造成中美文化差异的原因是复杂的,表现在讲面子问题上,更突出了这种差异的互不包容。中国人是一个非常看重集体主义原则的群体,人与人之间讲究和谐,互相依存,互相帮助,这是几千年农耕文明培育的一种生存法则。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实际上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生存纽带,维系在上面的人们,无法脱离它的束缚。冲突的结果必然是毁灭现存的秩序,造成生产关系的又一次调整,使得苦难得以无休止的轮回。因此中国人愿意忍让,尊重别人,把和谐看得比天都大,把集体看的比天大,把面子看得比天大,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轻言战端,绝不轻易得罪别人。这也是中华大一统历经离乱,而中华民族一直统一不散的一个重要原因。
许大同想给自己的老板面子,没想到自己落得一个很没面子的结局,他那关于面子的几
乎全是来自中国的理论和做法,使他陷入绝望。儿子被儿童福利局监护;妻子分居;父亲怆然回国,他只能自嘲自己为一堆“臭狗屎”。
《刮痧》所表现的冲突,只是中西文化全部冲突的一个缩影,这种冲突还将长久的继续存在。重要的不是改变,因为无法改变——两个民族几千年形成的思维和认知,只能随着交流的加深而逐渐融合。重要的是习惯和相互适应——当观众们看到影片结尾许大同一家人激情的相拥在一起接受包括公诉人在内的那么多美国人的祝福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相互适应和融合呢。
《刮痧》观后感篇2:
《刮痧》这部电影借一件小事反映了中美文化(或者说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电影中许大同的父亲的一句话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刮痧在中国已经几千年了,怎么一到美国就说不清楚了呢?其实说不清楚的何止是刮痧这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象许大同代替父亲承认是自己给孩子“刮痧”,许大同对上司说的“我打孩子是对你的尊重”等等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在上司桑兰那里又何曾得到理解和认同。中国传统文明古国,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与民族传统,两千年儒家文化孕育下的华夏民族,忠孝礼仪深入人心。民族思想,爱国情操,是每一个公民,更加感性化。
美国现代文明国家,区区三百年历史,但短暂的历史恰恰使这个国家更容易接受新的思想,没有思想的累赘。现代的国家,主要体现在他的法律之上。法理,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部分,依法办事,是这个国家更制度化,更规范化。
当两个文明国家相撞时,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中国,两千年的发展与延绵,社会每个方面,人们都拥有他们祖先的经验,人们的行为准则,更多的是来自于社会的默许,也就是一套自己人公认的行为规范。美国,短暂的历史,决定他必须有一套自己人必须承认的社会准则。而此要在短暂的时间里是实现,就必须依靠明文规定也就是法。
两个文明各自独立,没有好与坏,中国,你不能说他不行,因为他的民族依靠这个几千年就没有走过灭亡的道路。美国,你不能说他不行,因为他的现代民主,是美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望尘莫及。
美国,法律深入到社会每一个角度,每件事都将法律,涉及到人的就要讲人权,孩子,一个敏感的话题,父母教育孩子,在中国人眼里,天经地义,深入人心,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要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不允许他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在这个问题上的巨大分歧,就要求必须要交流,才能解决彼此的分歧,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才能避免一些重大的错误。
《刮痧》观后感篇3:
《刮痧》总的觉得这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摄的电影。影片中随处可见的“矫情”、“个人主义”、“敏感”、“歇斯底里”(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的爆发、妻子狂打游戏、影片最后许大同爬高楼等等)无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电影元素讲述一个捍卫“中华文化”的命题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医用英文把“气”翻译为某个中文意思是**(忘了什末词了,不过确实是一个和“气”毫无关系的词语,呵呵)的词语的场景,让人发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价值系统和词语重新对其以“刮痧”借代的中华文化进行解释(或者说用一个更专业点儿的词,解构),但是我怀疑他是不是能表达清楚。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当检方的律师转述许大同小说的细节的时候,谁会想到“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是许大同用英文描写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呢?当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对这种“解构”手法的。不过,我不明白,当许大同口口声声为中华文化辩护的时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反对?或者说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清楚过。
我十分怀疑许大同“捍卫者”的身份,我在想,当他用英文对妻子、儿子说“iloveyou”的时候,当他用“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描述孙悟空时,各自对应的是“中华文化”的哪一种情感?或者说根本与文化无关?就像与赵燕被打案一样,不过是骇人听闻。
影片的作者所讲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种“文化冲突”,因为我觉得真正的文化冲突是不需要证据的,就像教皇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教民不应该祭祖,而康熙也同样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人当然得祭祖。许大同的美国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经历最后说服法官“不是虐待”,表明这个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不过是一场误会。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个作为检方证人的许大同的女邻居,当她喋喋不休的发表对“中华文化”和“中国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时,是法官而不是“中华文化捍卫者”许大同阻止了她,而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确实,法官只能判断世俗争议,文明(文化)的冲突不在他的受理范围。
至于影片的作者的最终意图,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顿和一些中国人喧嚷“文明(文化)冲突”的时代,以实践的方式对各种文明进行甄别、选择(就像那个法官),从而完成文明的融合,开除文明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