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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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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高一作文篇1

爷爷今年已经76岁的高龄了,高高的个子一头雪白的头发,身体仍显得十分硬朗。在我的记忆中,他是我的榜样,更是我人生中最亮的指路灯。

虽身为一名普通农民,现在到了古稀之年总算晚景见晴,但还是老习惯,不卑不吭,不欺于世,承受过别人不能承受的各种社会压力,也吃过别人不能吃的各种苦头,他的一生为田地生产而忙碌,为教育子女而操劳。

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就教导我“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再教育我的同时,爷爷以身作则为我树立了一个学习的好榜样。

一次我起床洗脸,他在我身旁抽水烟筒,发现我刷牙时没有把水龙头关掉,就严厉地对我说:“水费便宜吗,这样一直开着很浪费的,以前,我们哪有自来水,那盆水可是洗了又洗,哪有你们这么幸福,还不知道节俭。”而我总是不住的点头把水龙头关掉。

经历了许多事情变迁的爷爷,似乎就像一位博古通今的长老,虽说现在生活条件改变了,但爷爷决不允许有铺张浪费的表现发生,他总是拣爸爸叔叔的破衣服穿,每次爸爸想给他买几件好衣服他总是拒绝,以他的话说:“这么好的衣服丢了多可惜,现在生活好了,也要懂得节约。”爷爷总是把家里的废报纸、饮料瓶拾好捆好,拿去步几里路小贩那里去卖掉,一次换回几元钱,为此家人都很反对“爸,家里又不缺那几块钱,你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吧”。爷爷每次都不反驳,照样我行我素。

夏天到了,最爱吃爷爷种的大西瓜了,满眼望去,那又大又圆的小东西似乎在朝我微笑,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爷爷总是在田间里奔波,应他的勤劳汗水灌溉了无数丰硕的果实,是啊正如爷爷这样,不勤劳肯吃苦,哪来的成功与收获,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

回头看看那双破布鞋,上面沾满了补丁与泥土,一生都为家庭为子女着想的爷爷,对自己一点也没有私心。其实奶奶告诉我们,爸爸曾经给爷爷买的那双新鞋以及棉袄,他几乎都不怎么穿,因为他怕弄脏了这些好东西,舍不得穿。听到这里,我们无比的心痛。

这不,他又背上那把铲子,又踏上了那双早已破旧不堪的布鞋上路了。

他小气,他会为了卖瓶子的几毛钱和小贩争吵起来;他严厉,他会为了弟弟吃完饭时,剩下的几粒米而训斥他半天;他爱生气,他会为了爸爸乱花钱买东西而忧虑不理人;他自私,自私到把所有的爱与关心倾注在我们身上。爷爷应他的实际行动感染了家中的每一位成员。

奶奶的善良,爸爸的老实,妈妈的勤劳,都离不开爷爷的熏陶,良好的家风存在,才得以让我们大家幸福平安走下去。这些由于家风才得以塑造的优秀品质,让我和弟弟受益匪浅。

家风助人成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我们家中继续发扬光大。

1000字高一作文篇2

我终究不能逃避那些记忆,忘不了那个人,换不了独角戏的角色。一年又一年的流逝,沉思追忆,回首前程往事,思念的伤痕越陷越深。

总喜欢在夜晚独自寻找天际边最亮的星星,因为别人说过心地善良的人去世后都会变为天边的星星,而那个最疼爱你的人会化为最亮的星星守护在你的身旁。

世间的事总是会与我们的心愿背道而驰,上帝在云端眨了一下眼,所有的结局都已被改变。上帝总爱捉弄我们,不想珍惜时他仿佛停住了时间的年轮,而想珍惜时她便头也不回。

妈妈是个苦命的人,在妈妈很小的时候姥姥就已离开了,是姥爷一个人把妈妈姊妹七个拉扯大,妈妈每每说到这都会流泪,让我感受到了姥爷的伟大。

后来,姥爷的孩子们都已成了家有了孩子,姥爷便帮忙照顾他的孙子孙女们,而我是姥爷照看的最后一个小孩。

小时候的我比较调皮,经常听到爸爸妈妈叫姥爷“爸”,我便也叫姥爷“爸”,姥爷总是笑着告诉我应该叫“姥爷”但从来不舍得说我。一次不小心让妈妈知道了,妈妈便觉得我对姥爷不尊重,便把我打了一顿,这可疼坏了姥爷,不让妈妈吃饭。

后来我渐渐的长大了,而姥爷也渐渐的老了,一次意外让姥爷卧床不起,一病就是五年。

在这五年的时间里,姥爷不能说话,不能走动,只能一直躺在床上,舅妈就这样一直悉心照顾了五年。我知道姥爷躺在床上很孤单我便经常去看他。那时姥爷记忆力下降的很快,几乎忘记了许多人。我依伏在姥爷床前问姥爷是否还记得我,我清楚的看到姥爷艰难的点点头,眼角的眼泪流到枕头上湿了一片。

后来姥爷的生命只能靠输液来维持,每天都要输液,不能吃饭,当时的我真的很害怕,害怕姥爷会离开我。姥爷去世的那天,全家人都在那里,除了我。姥爷没有看到他的孙女升入初中,为了不影响我考初中,下午爸爸才把姥爷去世的消息告诉我,那时我哭得很伤心很伤心。

如今,姥爷已经离开我四年了,翻开以前的老照片,都是姥爷和孩子们的照片,看到照片上姥爷的笑容我知道姥爷的爱一直没有离开过。

爱不是虚幻的梦境,梦醒之后便会无影无踪;爱不是水中的虹影风吹浪打便会支离破碎。爱是在人生最无助路上最持久的动力,爱是在寂寞人生路上最真诚的陪伴,爱是在无奈人生路上最清晰的指向标。

所谓繁华落尽,如梦无痕,即使一切都已改变,但回忆依旧抹不去。

1000字高一作文篇3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家乡,是每人心中缠绵无法忘怀的情愫。因此,家乡是远行人的思念,是游子的牵挂。

我的家乡是江山。江山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三省交界处。家乡地域宽广,总面积为2019平方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家乡素有“东南锁钥,入闽咽喉”之称,是浙江省的西南门户和钱江源头之一,浙赣铁路、黄衢南高速公路和在建的杭长高铁贯穿全境。

江山市山川秀美,自然景观秀丽奇特。被誉为世界自然遗产景观的江郎山,三石耸立,带有些许仙人之气,云雾缭绕使江郎山如同被仙人用仙斧劈过,直插云霄,有上九天揽月之势,雄伟壮丽,如同仙境;仙霞岭,地处浙闽要冲,由四关组成,山势险要,峭壁千仞,绵亘百余里。旧有“天霞之险”之称,历来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注定成为一座浴血之关。市郊南边的老虎山,西边的鸡公山,各具特色,惟妙惟肖,还有大陈岭、坛石、大桥一带的天然龙洞,奇异瑰丽。

江山物产丰富,江山被命名为“中国弥猴桃之乡。”“中国白鹅之乡”“中国白菇之乡”“中国蜜蜂之乡”。江山的蜂产品一直是家乡人的骄傲。蜂胶、蜂蜡可入药,蜂蜜、蜂皇浆也是极佳的保养品。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江山地杰人灵,文化厚重,民国有赫赫有名的(三毛一戴)戴笠,毛人凤,毛森,毛万里,全部是中华民国时期的重量级人物,对中国的抗日战争也做出过贡献。

作为江山人,游遍天涯海角,走到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哪怕陷入绝境,只要哪儿有一个江山人,一说江山话,就可以找到乡情。然而江山话不好懂,除非你是江山人,或在江山生活过多年,甚至,不是土生土长的江山人在江山呆了大半辈子,一开口就可能露了外地人的马脚。常听外地的朋友说:“听江山话就像听天书。”的确,在外地人看来,就是普通话里搭上了江山的口音,也会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江山话是一种难以捉摸的“方外话”。戴笠之所以成为那年代的特工王,演绎了20年风云诡谲的特工史,用江山话来维系军统核心机密就是一大秘诀。

说到家乡话,更得说说家乡的人,如若要用一物来代表江山人,定当以江山辣椒是再合适不过了,江山人的个性如红辣椒,对胃口,同喝一杯酒即可成莫逆之交;不对胃口,一何话没说好就可能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你好,我比你还好,你坏,我比你更坏”,是不少江山人与人相处的准则。这便是江山人,敢说敢做,行事泼辣而不虚浮,崇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有人问我:“你是哪里人?”

我会爽朗的回答:“我是江山人”我爱我的家乡,我不嫌它小且偏远,因为我对它有着“除却巫山不是云”之情。

1000字高一作文篇4

家,是温暖的港湾;家,是心灵呵护的庇护所;家,是精神放松的俱乐部;家,可以吃饭睡觉打豆豆;家,能够倾诉委屈受安慰……我爱我家,一个充满爱的小家。

我爱我的爸爸。爸爸是最宠我的人了。记得小时候,我特皮,老爱玩水。有一次,我和小朋友一起玩泥巴,我觉得干巴巴的泥玩得不过瘾,竟跑回去用小桶扛水搅泥巴,弄的满身都是泥和水的混合物。疯玩了一天回到家里,最爱干净的妈妈看到我这一身“混蛋”样,拿起棍子就想抽我。爸爸舍不得我疼,但他是一个怕老婆的好男人啊,于是抱起我就跑,逃离了妈妈的“魔掌”。逃走之后,爸爸带我去买我最爱的棉花糖,当时我还两眼带着泪花嘟着小嘴闹小脾气。爸爸眼珠子一转,跟我说了句悄悄话便使我笑得咧开了嘴,舔着棉花糖屁颠屁颠的跟着爸爸跑回了家。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这一点儿也没错,爸爸真是太了解我啦,哈哈!

我爱我的妈妈。我觉得我妈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了。妈妈平时对我最严厉了,有时太凶,好怕怕的呢,不过有时候还是很温柔的。我怕黑、怕狗吠、怕猫叫。有次,爸爸去上夜班了,空旷的房子就剩我和妈妈了,我最不喜欢爸爸上夜班了。晚上,我抱着妈妈睡着了。到了深夜,我被猫的叫声吵醒,清搅了我的美梦我是要发脾气的,可一听见是两只猫的叫声就只会一个劲的哭了。它们互不相让,越来越大声,甚至打了起来,我只想用我的哭声盖过它们的叫声,驱走我内心的恐惧。妈妈一直抱着我,轻轻的拍我的背,我是哭喊着的,而且紧闭着两眼,听不到妈妈说什么。直到我喊累停下来的那一瞬,才听到妈妈说:“乖女儿不要怕,妈妈在妈妈在!”听到这句话我感觉所有的恐惧都没有了,妈妈就像天使一样,我睁开眼睛,月光照进来,我对上妈妈温柔的眼眸,感觉周围都是从妈妈身上散发出的光芒,很温暖,是我慢慢地又进入了梦乡,我梦到了一个美丽的天使,那是我亲爱的妈妈,爸爸牵着我的手朝她走去,我们都笑了,笑得很幸福!

我爱我的家。家里有我最爱的爸爸妈妈。有人问:“你是爱爸爸多一点还是爱妈妈多一点?”我想说的是:“两个都是我的最爱,这是没有办法衡量的,他们都是最疼爱我的人,如果说爱爸爸多一点,那妈妈就会很伤心,如果说爱妈妈多一点那爸爸就会很伤心,可是我不想让他们伤心,因为我都好爱好爱他们。”不管家是贫穷还是富裕,我都爱。因为有爸爸妈妈在的地方就是家,充满欢声笑语的家,有着小吵小闹增进感情的家,是我感到最温暖的家。

都说有家的孩子是最幸运的,所以我很幸福,我要好好珍惜这个家。我爱我家,一个温馨的小家!

1000字高一作文篇5

俗话说得好:“人活一张脸”。所谓“脸”者,说文雅一些,人们称之曰:“尊严”。如果一个人寡廉鲜耻,弃尊严如敝屣,那么其生命也就毫无价值可言了。

尊严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让追求它的人为之生死不渝。为了尊严,有的人宁愿饿死而不吃“嗟来之食”;为了尊严,有的人宁愿躬耕田园而“不为五斗米折腰”;为了尊严,有的人宁愿“采薇而食”而不事二主。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因尊严而成就不凡,又有多少人不惜用生命来祭奠尊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狂妄到如此地步,如此的也只有盛唐诗人李白了。为了维护知识分子的尊严,李白一生命途多舛。庄周才学过人,却只能空腹梦蝶,难解糊口之忧。项羽一生战功赫赫,所向披靡,然垓下惨败之后,自感无颜见江东父老,乌江边上拔剑自刎。

长安落日,满城烟雨。司马迁在阴暗牢房的角落里呻吟。惨遭腐刑之辱,身陷囹圄,宦海沉沦,然而他发愤著述,终以一部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史官的职业尊严,从而成就了自己的价值。陈家峪口,秋风萧瑟。杨业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中怒喝,身遭数十余创,血染铁甲,力竭被擒,绝食而死。他用生命诠释了一名爱国将领的尊严。

没有尊严的人是可悲的:韩信甘忍胯下之辱而求一时之安,最后虽裂土封王也为楚地人所不齿。没有尊严的人是可怕的:刘邦无所顾忌,厚颜无耻,道义在他那里已丢失殆尽,然而却也就是这种无耻,让他可以信诺不守,攻项羽,诛功臣,得以稳坐天下。若以成败论英雄,刘邦确实可以称得上是成功人士,但是,就人格而论,在光明磊落的项羽的比衬中,刘邦简直就像一小丑!

尊严不仅贯穿一个人的生命,伴随一个人的成败祸福,而且它还将被铭刻进人们的记忆,流传千秋万代。坚守尊严可以为我们迎来他人的尊敬,铺平通向成功的道路。但是有人偏偏选择放弃尊严,或许这样也可以带来一些短期收益,比如官衔呀,权势呀,利益呀等等。但是须知,从放弃尊严的那一刻起,注定他们以后的人生只能是匍匐在别人的脚下,永远不能堂堂正正地做人,永远遭受人们正义目光的审视和舆论的谴责,永远瑟缩在自己卑污的灵魂中无以自持!

守护尊严,爱惜自己的脸面。只有这样,百年而后才能够坦然闭目,而不惧怕身后人们的蜚短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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