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如何
高一作文如何篇1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像一匹飞驰的野马,在我眼前匆匆跑过;像一支离弦的箭,一去不返;像是握在手中的沙子,悄无声息的流逝。一眨眼,我的小学时光像是一缕缕青烟,被微风吹散了,像是一层层薄雾,被暖阳蒸融了。一眨眼,我和我敬爱的班主任分别已有数月。但那些珍藏在心底的记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还记得我第一次跨进班级的大门,那样的紧张那样的害羞。迟迟不肯回到座位上。这时您走到了我的身旁,您的身材是那样的小巧玲珑,您是那样的和蔼可亲。你用温暖的大手拉着我那白胖的小手,把我带到座位上。此刻我内心的紧张与害羞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还记得当初调皮捣蛋的我被您叫到了办公室,您虽然表情十分的严肃,令人感到惧怕,但是您语重心长的教育我,那一字一句重重地刻了我的心头。您陪着我写检讨写到很晚,没有怨言。
当然,我还记得毕业那天,我们拍完毕业照回到教室,举行毕业典礼,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在这个学校相聚。我们唱跳,我们欢呼,我们舞蹈。但还是在切毕业蛋糕时,吃着那甜甜的蛋糕,留下了咸咸的泪水。我们有千万句不舍,我们有千万句的留恋,都凝聚成了最后那一句:“老师,再见。”您没有说话。但是走出校门的那一刻,我看到您默默流下了眼泪。
我们从与腰齐平,到比您高出一大截。不知是什么时候你那满头乌黑亮丽的青丝化作了洁白的银发,不知是什么时候你那水润的脸上多了几道皱纹,六年匆匆过去,我们逐渐长大,岁月也在您的身上留下了痕迹,但您在我们的心里永远都是最年轻漂亮的。
我想小学时光,便是我珍藏的记忆,我永远的童年……
高一作文如何篇2
蜗牛的缓慢让我有些焦躁不安。于是我便尝试着用蜗牛的步伐行走在路上。心中不禁感慨万千——咦?难道,是上帝让蜗牛牵我去散步?
——题记
堆积如山的题目,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那一些呆板而又使我无奈的题目仿佛都在嘲笑我的无能,我浑身上下千万个细胞都在焦躁地跳动着。在这闷热的房间里,那颗本就不平静的心也愈加烦躁。
“出去陪我散散步吧?”饭后,母亲向我提议。
“可我明天还要考试,现在连作业都没写完,还要预习……”毫不留情,向老妈抛出一大堆牢骚。
“那算了,我也不去了。”母亲的眼神里分明藏着一丝无奈与惋惜。
好不容易,我才停下来喘了口气,目光不禁落在一杯不知何时出现的牛奶上。一层透明无色的薄膜早已覆盖在了牛奶上,原本就散发的热气也早已消失殆尽。我缓缓地举起杯,放在嘴边轻轻的呷了一小口,还留存着一丝微热。我一边细细地品味着一边不停地回味着,回味着——是多久?我没有品尝出过这奶味了。似乎,我总是把牛奶一大口一大口地一饮而尽,是啊,我哪里还有时间去品味啊。
望了望眼前那一张张毫无生气的试卷,又凝视着客厅中看着报纸的身影,忽觉好孤单!是我,还是那个孤独的身影,似乎都有。是啊,一进入初三,母亲似乎就和我一同进入了备考的状态——为了不影响到我,她放弃了热播已久的电视剧;也放弃了每日必行的散步;就连送水果也蹑手蹑脚地潜入房间,将水果缓缓放下,再随手将门关上,悄然离去……丝丝酸楚心头泛出。
“我们……出去散散步吧!”思考了良久后,我毅然放下了手中灼热的笔,决定和母亲一同外出散步。
母亲放下报纸,抬起头看着我,眼神中充斥着惊讶,但随后又露出久违的笑容,连忙应道:“好呀!”
城市在夜晚中总算安静了几分,竟也平添了几分神秘。草丛中各种不知名的虫子悠闲地哼着小调,此起彼伏,令我也陶醉于其中。商场的霓虹灯与汽车所射出的游动的光柱也给夜晚增添了几分色彩。清凉的微风拂过我的脸,我放慢了脚步,“深深吸一口气!儿子”母亲轻轻提道。两手朝天伸出,徐徐吸气,徐徐吐气……心中的压抑、苦闷与焦躁似乎也随之离去。
忽然,我停驻下了前行的步伐,仰头打量着今晚的月亮。好圆!好亮!好美!今天的月亮宛如一颗硕大的宝石镶嵌于一片黑布之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与众不同的月光呢?
月亮从高空静静地倾泻下来,我看见一个小男孩牵着他妈妈的手,却又时常挣脱。只见小男孩向前面跑去,又忽然停了下来,凝视着天空,连忙挥手一指,回过头大叫道:“妈妈,快看!今天的月亮怎么这么亮啊?”他的妈妈顺着小男孩手指的方向望去。是的,很圆,很亮,就像今天这样。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却又那么陌生。我转头去,发现母亲也正注视着月亮,似乎在想念着什么,若有所思地说道:“你当时还是个小男孩呢……”母亲的话如同一根根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如今的我是否就是母亲心中熟悉而又陌生的小男孩呢?
人生亦如此。走在人生地大道上,我们不用急忙地赶往远方的终点,因为这样的话,许多美好的事物就会从你的脚边溜走,包括友情,包括美景,甚至,包括亲人对你的爱。
朋友,放慢你的脚步吧!去细细咀嚼,细细品味,你就会发现另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就在你缓慢的步伐之中!
高一作文如何篇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我们知识,给予我们快乐,给予我们丰富的情感。一本好书就像一股清泉,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帮助我们健康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有我们的古人也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也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读书的了,只是记得很久远了。在我的床头一共有三本书,分别是我小学、初中、高中看的书。
第一本是《上下五千年》。小学的时候,由于自己比较喜欢历史,想了解古往今来的大事,所以缠着妈妈一定要给我买这本书。到手之后,我就进入了书的海洋。每看一次战役或者介绍一个人,我都仿佛身在其中,欣赏着两方的激烈拼杀,学习着名人的处世之道,也许就是从那本书开始,我喜欢上了读书,并且养成了睡前读一点书的好习惯。这位我的初中历史打下了基础。
第二本书是《骆驼祥子》。一开始我并不喜欢看小说。自从听语文老师介绍过这本书的大概内容之后,我终于决定自己去买一本看看。读此书时,我深深地感到了祥子的悲剧。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产物。《骆驼祥子》真实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展现了车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我猜想,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不会从一个勤劳的人沦落为社会的垃圾。对于祥子,我感到惋惜、感到同情,也感到无奈。读完此书,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怎样能够出淤泥而不染,我懂得了乐观的重要性。
当然,读书并不是读所有的书,要有选择地去读。要读那些有价值的书。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会:对于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来说,读书是一种休息,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消遣。当你生气时,读书使你平静,当你愁苦时,读书使你忘忧。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朋友们,拿起你们手中的书,仔细地去品味吧!
高一作文如何篇4
“愿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
——题记
你问我青春是什么?那好,我说,你听着。
青春是一场没完没了的竞技赛。“嘭”,一声令下,这场比赛正式开始了,只不过一跑却跑了十几年。漫长的赛道上,一些人被途中风光深深吸引,蹲下身来沿路摘花撷草却让比赛半途而废;一些人累了,倦了,厌了,心想着去寻觅不为人知的捷径,更快地尝到成功的果实。谁料却迷失了方向,误入殊途;而剩下寥寥无几的人,秉持着坚定的信念,看似茕茕孑立 踽踽独行,实则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他们一直不停地跑,最终冲过终点,为自己的青春之赛画上圆满句号。
上帝总是过分的公平,那些最终到达终点的人们完成了他的任务,他也就理所应当的赋予了他们坚韧不拔的品质。
青春啊,是考验,更是坚持。
青春是一条逆流而上的鱼。他手心里攥着试卷的一角,几个鲜红的叉号毫不留情地刺痛了他的双眼。他疑惑:自己明明已经在很努力地学数学,为什么数学老师总是跟自己过不去?他想过放弃,可心底有一个声音:“再试试吧。”于是他决定跟从自己的心。几个月后,他一跃成为班级数学单科第一名。他终于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
而她咬着笔头,都快挠破了头皮,手中的笔尖硬是停滞不前,半天没有憋出来一个字。唉,面对作文她是头痛依旧,写个作文怎么就这么难呢?——她不止一次地问自己。直到一天她听到语文老师说了一句话:“腹有诗书气自华。”她恍然大悟,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面。可喜的是,她的作文竟突然成为班上的范文。
现在我要告诉你,那个“他”是我旧时的同桌;而那个“她”就是我。我们都成功地逆流而上,找到了属于自己最温暖的、充满光明的那一片海洋。
青春呀,是困惑,更是不屈。
青春是一支跌宕起伏的交响乐。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平凡,时而激昂,时而平淡。运动会上,有看到自己的班级将桂冠收入囊中时的喜悦;篮球场上,有并肩奋战的队友,还有那一群笑着看自己打球的女孩;体育课时,自己摔了一跤,有扶着自己去医务室的老师;双休日的清晨,有第一缕阳光的抚摸与爸妈忙碌的背影……
这一份份的美好,像一个个意蕴悠长的音阶,共同组成了一首独一无二的交响曲。
青春啊,是不凡,更是美好。
青春,其实很简单!
高一作文如何篇5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是刘禹锡的《秋词》。
“我言秋雨胜春朝”。秋雨落在枯黄的树叶长,和树叶一起打着滚飘下;秋雨落在成熟的果实上,使果实更加光彩照人;秋雨又落在了地上,一阵风吹来了,“刷——刷——刷”,那红红的枫叶在秋的陪伴下,显得更加的可爱了。
“我言秋月胜春朝”。秋夜里有美丽的月亮,圆圆的,传说中有位美丽的仙女住在月宫,是吗!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中秋节一定得回家团圆。
“我言秋叶胜春朝”。秋天,叶子,枯了,死了。可我不信经过这般丰收以后就会死亡,因为它源于土地,就如“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虽然叶子落了,但是他可以化作肥料培养下一代啊!生于秋的我,同样也是一片树叶,虽然不起眼,可从未放弃过自已的使命,即使遇到再大的挫折、失败,也不气馁,因为我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他人而活。每当一片片枯叶飘落后,我总相信明年的顺天一定会更美丽!
整个金黄的世界,都沉浸在秋雨的点缀中,秋好像一个仙女,踏着轻盈的舞步,大地变得十分爽朗。枫树的叶子像燃烧的火焰,飘到金色的大地上。人们背着背囊,在秋风中到野外玩去。
这个金秋的季节,秋美得成熟,又美得可爱。在我眼中,秋虽然没有春那么清爽,但有春的温暖;虽然没有夏的火辣,但有夏的激情;虽然没有冬的寒冷,但有冬那别具一格的美丽。
高一作文如何篇6
常言道:“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似乎已成老生常谈,但行动和言语有时是不相一致的。当你的成绩单上出现“红灯”,或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你的心中是否除了沮丧,别的一无所有?你是否意识到这失败之中有孕育着成功的种子呢!对此,每个人的回答肯定不一样!在此颇有必要谈谈:失败是成功之母。
世上少有一帆风顺的事,而失败却随时会有,否则,那些“发明家”、“文学巨人”的美名岂不轻易地落到每个人的头上去了?综观历史,那些出类拔萃的伟人之所以会取得成功,正是因为他们能正确对待失败,从失败中获取教益,从而踢开失败这块绊脚石,踏上了成功的大道,比如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生的成功不计其数,—生的失败更是不计其数。他曾为一项发明经历了八千次失败的实验,他却并不以为这是个浪费,而是说:“我为什么要沮丧呢?这八千次失败至少使我明白了这八千个实验是行不通的。”这就是爱迪生对待失败的态度。他每每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从而取得—项项建立在无数次失败基础之上的发明成果。失败固然会给人带来痛苦,但也能使人有所收获;它既向我们指出工作中的错误缺点,又启发我们逐步走向成功。失败既是针对成功的否定,又是成功的基础,也就是说:“失败是成功之母。”
然而,在现实中成功并不是失败的积累,而是对失败的总结与超越。如不认识这一点,就会导致“失败越多越成功”的荒谬结论。比如数学上有名的平行公理,从它问世以来,一直遭到人们的怀疑。几千年来,无数数学家致力于求证平行公理,但却都失败了。数学家波里埃终身从事平行公理的证明却毫无成就,最终在绝望中痛苦地死去。正当这个问题像无底洞—般吞噬着人们的智慧而不给予任何回报时,罗巴切夫斯基在经过七年求证而毫无结果时,找出了失败的原因。罗巴切夫斯基在屡次失败之后,总结分析了失败的前因后果,从本质上认识了这一问题,从而取得了成功。由此可见,“失败是成功之母”是一条客观规律,但真要把失败向成功转化由可能变为现实,还必须经过不断的探索和科学的分析,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指导今后的工作,这样才算没有“白白”地失败。
年轻人在工作中容易失败,也容易灰心,因此,我们只有牢记“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一名言,树立起坚定的自信心,才能从失望中看见希望,从失败走向成功。
“失败是成功之母”不仅应当成为我们喜爱的一句格言,更重要的是要成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从失败中获益,从勤奋中崛起,这就是有志青年的成才道路。
磨练!是要靠自己!相信“失败乃成功之母”......
高一作文如何篇7
有的人喜欢浓郁的咖啡,有的人喜欢沁鼻的清茶,而我只喜欢把平淡无味的白开水。它如同我对生活的态度——平淡。
对我而言,生活不用太轰烈,那太辛苦,也不要太矫情,那太刻意,生活不能束缚,那不自由。生活是平淡、简单、自在。
与家人一起的生活叫家庭生活。是有父亲的爽朗笑声,是有母亲的女高斥声,是有小孩的清脆叫声。然后合为一体的。这样的生活是简单的,是自在的。
人生苦短,能真正和家人一起生活的时间是很少的。对有的人而言,平淡的生活太乏味,没有热情,没有抱负,甚至是平庸之人的想法。但是,事实上很多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大人物在他们的人生追求上有很大的抱负,有很多的热情,在事业上,他们诧叱风云,可是他们的家庭生活却是一团糟,妻离子散的,孤独一生的……就不再奢望了,有什么比和家人一起生活更重要的呢?
与父母一起开心的聊他们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与弟弟妹妹一起看星星,看月亮,聊未来,聊那电视剧的内容,在客厅里为那NBA助威喝彩。而这样的生活对有些人却只能成为回忆,这不可惜吗?
曾经追求那不平凡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想去享受那荣华富贵,怨天,怨地,怨父母无能,狠狠的伤了他们的心,现在回想起那幼稚的行为,深深的懊悔,自责自己如此不惜福,不满足。
有时候会厌烦那每天重复的生活,总想有所改变,有所刺激,但是那改变、那刺激往往不是我们可以承受的,会让我们刻苦铭心的记着。
看着父亲每天神采奕奕的出门,会在心里偷偷的说:“爸爸再见!路上小心。看着妈妈利落的做着家务,会跟在她后面兴高采烈的说着你的趣事,看着母亲上扬的嘴角,暗暗的告诉自己要让她一直高兴。看着沙地上两姐弟在打沙仗时会想起那淘气的弟弟不知道又野到哪里去了。想起以前在客厅抢遥控器的糗样痴痴的笑开了。想起一起偷偷放鞭炮不小心被炸到后被责骂的情形,翻着那一张张照片,有他被我追着涂蛋糕的蠢样。有在游乐场上被我欺负的傻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这白开水的味道,不过以后应该会一直喜欢吧?因为爱上这样的生活,没有想过要改变,因为没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变的。
这平凡的家庭生活我想够平淡吧!不过也很精彩不是吗?一家人平平淡淡的一起生活,这不是最最珍贵的财富吗?平淡的生活简单但不代表乏味,甚至别有一番滋味不是吗?
高一作文如何篇8
总是喜欢把自己从小学生活的地方叫做家乡,即使它并不是一座单独的城市抑或乡镇。它不过只是一个矗立在城市边缘的厂区罢了,纵然是这样,我依旧为它冠上一顶自认为美丽的帽子——家乡。
记忆里的冬天,这里是纯白的。早晨因为亮眼的银装而兴奋地带上铲子和小桶乐呵呵地上学,班主任总是仁慈的,早晨的两节课带着我们从学校后门悄悄溜到篮球场上玩雪。我总哎用手去搓那些雪,它们在指尖轻轻滑动,然后像断线的珍珠那样散落一地,一部分在指尖消融。不知不觉间已是第二节课间,回到学校才发现手早已被冻得紫红了,这时值班室里的奶奶会适时地给每个同学递上一碗红豆汤圆,玫瑰糖在水中溶成暗红色,微香袅袅。吃完三个香甜的红豆汤圆,再把淡淡的玫瑰汤喝下,液体顺着嗓子滑向胃部,寒意早已消失无踪了。继续精神振奋地上课。
当肚子的“咕噜”声伴随这下课铃适时地响起时,晌午的暖阳已开始化雪了。同龄的孩子和我一样雀跃地奔回家,脑海里满是母亲做好的香气四溢的午餐。
回家的路上有三条梧桐小径,青石路上长着斑驳的青苔,头顶的枝梢树叶早已落尽,只剩下几只未觅到午餐的麻雀停在那里陪老树做伴。
这条长街的尽头便是我家。
走过最后一个角,浓烟扑面,里面夹杂着肉香和松枝的香气,从前我是极度讨厌着烟味的,而今,它却成为我回忆家乡冬日的一个标志了。
家里的门虚掩着,隐约可见母亲张罗饭菜的背影!
现在想来,那时是幸福的,在那里生活的十二年幸福一直停留在身旁。
而今昔日一去不复返。又是一个冬天,没有了儿时的白雪,没有了枝梢的麻雀,没有了弄堂的浓烟,心里失去了过往的那份童稚,多一分成熟的心态。已经不再如从前那般欢快了,随之而来的,是怀念。
时常弟弟会对我说,姐,还有一年我就可以不用待在厂里了。我浅笑着拍拍他的肩,曾几何时我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吧?当我离开家乡,来到这个充次着各种欲望的城市里时,我开始怀念那个纯粹的地方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喜欢执着地把着童年生活的地方叫做家乡。城市边缘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