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语文北京卷满分作文神奇的书签
文章没有固定的模式,但高考满分作文都有自己的基个性特征的,它们或是立意深远,或是构思巧妙,或是语言优美,等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高考语文北京卷满分作文,希望你们喜欢。
2016年高考语文北京卷满分作文篇1:神奇的书签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2016年高考语文北京卷满分作文篇2:神奇的书签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上小学的时候,特别特别的喜欢这句话,觉得读书是件非常非常高尚的事情,而对于识字不多的低年级小学生,能顺畅的读出一篇文章,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非常佩服隔壁邻居家的姐姐,她很刻苦,人们都说她每天早上五点钟就起床在院子里读书了,因为贪睡,从来没有在早上五点钟起床,也就从来没有见过她读书的样子,只是总会想想她坐个小板凳,披件衣服,在晨曦薄暮里的侧影。。。转眼她就中学毕业了,成绩很优秀,考上了一所让村里人都羡慕的学校,临开学的时候,隔着墙头和她说话:“姐姐,你每天看书,累不累啊?那么厚的书,都是说什么的啊?能认那麽多的字,你真是了不起”“妞妞,你长大了就知道,读书不累啊,读书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书里有你不没有去过的地方,有你没见过的东西,可好了,妞妞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读书哦”姐姐送我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选,书里面还有一枚漂亮的书签,细长的硬纸板上是姐姐自己画的一个小姑娘,用蜡笔涂了颜色,用一条红色的丝线栓了夹在书页之中,红丝带飘在书间,甚是显眼,喜欢的不得了,当成宝贝一样,不允许任何人动它。
大一点后,喜欢上了读书,磕磕巴巴的,不认识的字就囫囵的跳过去,小学毕业的时候就读完了《西游记》《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森林奇遇记》还有成箱的小人书,每读一本书,都会用到那枚书签,还会记录摘抄下喜欢的文字和段落,每当学校放假的时候,总喜欢在院子里的树荫下读书,安静的中午,人们都在午睡,知了的鸣唱陪伴着我读书,那麽多的故事新奇而吸引人,不认识的字,查字典,看解释,学会了很多的词句,很少出去疯玩,总是想起姐姐的话,总是有那枚神奇的书签提示我,读书,读书。
读书成了一大爱好,也喜欢安静的思考,也喜欢诗词歌赋的意境,上中学时喜欢买书,把零用钱赞起来,不舍得买零食,就买一本心仪的书来看,每读一本书,都会用那枚书签,它好像总在警醒着我,多多读书。
因为读书交过书友,因为读书培养了自信,独立的性格,在书中看到了简爱的坚韧,在书中看到了保尔的顽强,在书中结识了古人,在书中畅游了热带雨林。。。有书在侧,内心是安宁的,志趣是高远的,人生是色彩斑斓的。
养成读书的好习惯,从买书到图书馆,从借书到给别人讲有趣的故事,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有坚强的信念在支撑着自己,遇到瓶颈时候,总是从中找寻答案“书就是我人生的小木屋”常常想起幼时的那枚书签,总觉得它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我和书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此生与书结缘,那枚书签是个不可少的媒介,读书,丰富人生的见识,开阔人的眼界;读书,可以穿越到遥远的时代,与古人神交和历史交谈;读书,解惑心结,照亮前路,少走弯路,何乐而不为呢?
2016年高考语文北京卷满分作文篇3:神奇的书签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看了2016年高考语文北京卷满分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