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马作文800字
我想成为一匹驰骋沙场的战马。军旗飘扬,鼓声浩大,到处充满战场中激烈战斗的味道。学习啦小编在此整理了我眼中的马作文800字,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我眼中的马作文800字篇1
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我眼中的马作文800字篇2
抗日战争时期,艺术大师徐悲鸿在重庆江北盘溪从事艺术创作和研究活动,有不少传闻甚广的有趣故事,但都不及他画猫赠“马”这两件小事能鲜明地反映他的个性和人品。1941年,蒋介石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国立中央大学的进步师生对蒋介石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纷纷口诛笔伐。
在中大艺术系任教的徐悲鸿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回到他在盘溪筹办的中国美术学院后,满怀悲愤画了一幅《怒猫图》,图中一只小老虎似的雄猫立于巨石上,竖起两耳,怒睁着一双像电灯泡一样闪闪发光的圆眼睛,猫须挺直如利锥,咬牙切齿,微张巨口,面向纸外作捕鼠状。
图上没有题词,只写上了寓意深刻的“壬午大寒”4个小字,并盖上了悲鸿名章。不久田汉来访,悲鸿将此画给他看,田汉赞不绝口,当即吟诗一首,用遒劲的书法写在画幅的右上角。诗云:“已是随身破布袍,那堪唧唧啃连宵,共嗟鼠辈骄横甚,难怪悲鸿写怒猫。诗中对徐悲鸿爱憎分明的正义感给予褒扬。
也就在这个期间,由于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迫使许多国立学府随政府迁来重庆,仅沙坪坝就集中了国立中央大学、国立重庆大学、四川省立教育学院、国立中央工校等很多学校。遗憾的是沙坪坝学校虽多,却没有一家像样的书店,更不见有能出版和销售进步书籍的地方。因此莘莘学子一再呼吁,渴望有人来玉成这件好事。当时有个名叫陈汝言的江苏人,想顺应民心,办一个“正风出版社”,但苦于缺乏开办经费。
我眼中的马作文800字篇3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我个人认为,世界上没有最完美的事物,包括人类。任何东西都是有缺陷的,俗话说:“人有喜怒哀乐,月有阴晴圆缺。”这句话句足以证明世间万物都不是完美的,包括那些曾被我认为是完美的动物——马。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团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白马飞飞》看过吧,飞飞忠心耿耿,爱憎分明,毫不屈服于敌手。野马在我国境内仅剩50匹,望大家可以多关照,不要去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其他动物,除非它先被惹怒了—不过顶多也就是将入侵者赶出去或踏伤,很少有被马群踏死的动物。马还会舍己为群,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的意志坚定,不会因为一个小意外而放弃自己的目标,《小马王》肯定很少有人看,虽然只是一部动画片,但描述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马王被人类抓走后,一直坚持自己可以回家。到最终,小马王果真回到了大草原的怀抱、回到了家乡,还带回了一匹美丽、温柔的小母马。虽然在这期间小马王历经千辛万苦有一次甚至面对死亡都毫不畏缩,并解救了数百匹马。但意志太过坚定反而对马的自身有害,有的马要那儿吃草;有的马要去小溪喝水。这样一来,一个原本团结强大的马群一下子变成了一盘散沙,难攻难守。只要猎食者一到,再精明强干的马也无法挽回死亡的悲剧。马通人性,在主人伤心时用脸去抚摸一下主人的脸;在主人开心时,与主人一起分享欢乐、一起上战场、一起游览山河。战马听惯了沙场撕吼、兵器击撞的声音,战死沙场,它觉得光荣;牺牲自己被猎食者吃掉,它觉得英雄。马有自己的想法,正因为这样,它有时在主人面前耍大牌、赖皮、倔、不听命令,大多数的雌马都是这样的。正因为这样,马在马群里才能“各抒己见”,“发挥特长”。雄马最容易被雌马弄得神魂颠倒,所以,首领要经常换,不然,“庸王”统治国度,谁都不会答应。在像沙漠那样极度缺水的环境下,首领会将一部分到了一定年龄的小马赶出马群,任它自身自灭,但这也是迫不得已,马多了,水不够喝,大家都会渴死,而被赶出去的小马会与从其它群体赶出的小马汇合,重新组织成一个新的群体。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我个人认为),马的精神一直影响着人类直至今日。团结友善、关心爱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爱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精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它难道不是美好的动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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