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狼的作文1000字3篇
写狼的作文1000字1:
每当我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这首歌时,心中总是充满豪情壮志。是的,我就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在茫茫的日曲卡雪山上,隐约能看到五十几匹狼顶着风雪艰难的前进着。而头狼的眼睛里闪烁着信念的光芒,那就是我—黑桑!
我和我的狼群正面临着大危险—饥饿,我们像这样顶着风雪已经两天了,我们正依靠着活下去的信念向山脚下的小树林—也是方圆五百公里唯一一片树林进发。不是有年老体弱的老狼倒下,它一旦倒下我们就会冲上去,分而食之。我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道德的,老狼就是死了,就算我们不吃,老雕也会帮我们吃干净,吃掉老狼的话,既让我们垫了垫肚子,又给他了一个温暖的坟墓,何而不为呢?
然而,老狼瘦骨嶙峋,身上没多少肉,对大大小小五十多匹饿狼来说,自然是僧多肉少争抢的十分激烈。所以,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看到了!看到那片树林了!我们争先恐后地涌入树林,我们此次来树林的目的,就是冒着生命危险,猎取大型猎物---狗熊!
在雪野里找寻狗熊并不难,狗熊一般都是藏在幽深的岩洞里或空心的巨树间冬眠的。这不,一个同伴兴奋嗥叫着,它发现了一个树洞!我走上前去,耸耸鼻子,洞里有一股浑浊的骚臭,竖起耳朵听听,洞内传有节奏感的呼噜声。树洞里肯定有一头冬眠的狗熊。可关键是要引熊出洞。狼群围着树洞齐声嚎叫,有两匹胆大的公狼还把嘴伸进洞里嗥,可狗熊像聋了一样,照样酣睡。
这一招没用了……
剩下唯一一个办法,就是钻进洞里去,把狗熊从睡梦中咬醒,但树洞有两匹半狼那么深,洞口朝天,洞形笔陡,易进难出。只要你动作慢半拍,就会被狗熊拉到屁股底下,把你碾成肉酱。
狼群在树洞前徘徊着。
我内心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攻击狗熊呢?攻击的话,狼群很可能会损兵折将,可是不攻击呢?难道就这样让狼群饿着?不,不行!就算死,也要保全狼群!想到这儿,我纵身跃起,径直跳入洞中。落在一片阳光照射出处。我看了看:狗熊睡得正香!我轻轻跳到它胸前交叉的双臂上,我把嘴巴伸到狗熊那只肉球似的鼻子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狗熊被痛醒了。它的第一反应是把双臂举起,我借着这一股力,猛地一蹬,跳出了洞口。
等候在洞外的狼群见我出来,高兴地嚎叫着,随即涌到捂着受伤鼻子的狗熊旁边,狗熊那里对付过这么多的狼,一会儿,雪地上就只剩下了一张熊皮和白花花的骸骨。
这次总算填饱了肚子,下一步,我们该去哪里呢?我望着同生共死的伙伴们,边嚼着熊肉,边盘算着。
写狼的作文1000字2:
“如果谁要是说了谎话,那么大灰狼就会吃掉他哟”。一位慈祥的老奶奶正给她的孙子讲故事,小孙子睁大眼睛撅着小嘴望着奶奶说:“为什么不在大灰狼来之前就打死它呢?”而这却与20世纪初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想法差不多。
那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1917年,在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凯巴伯森林,森林中约有四千多只可爱的鹿经常出没,但森林中凶残的狼却时常捕杀它们,人们非常担心可爱的鹿会因此而消亡。当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想让森林中的鹿得到保护,于是请来猎人,经过25年的捕杀,杀死了森林中几乎所有的狼。狼没有了,但森林里却出现了可怕的事情——一天天增多的鹿不断地啃食着森林中的资源,森林被糟蹋得面目全非,能被食用的资源已所剩无几。不久,没有食物而饥饿的鹿从十万多只锐减到四万多只,然后迎接它们的就是病魔的缠绕。到了1942年,受损的森林中仅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苟延残喘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高傲的人类总是凭借自己主观意识去判断事物,认为狼是一种残忍的动物,应该猎杀。不是吗?不论是中国的“大灰狼”还是西方的“小红帽”,不都是说狼永远是一个欺负弱小的坏动物吗?而童话中的鹿总是代表着善良,头上戴着美丽的光环。当时的美国总统不正是根据这样的意识去猎杀狼的吗?读过这遍课文后,我感到有些吃惊。因为在我平常读的故事中,狼,在我们记忆中是十恶不赦的。恨不得早日将它们杀掉。但读过这篇课文后,我的想法变了……
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
在我们生活中,总是认为狼,是残忍的化身,而鹿,是善良的化身。但是,西奥多·罗斯福,还有我们所有的人们都没有想过生物链的关系。例如,我们把所有的害虫都捕杀了,那么,青蛙,蛇,还有其他以虫子为捕食对象动物,不是都要灭绝吗?青蛙,蛇灭绝了,老鹰,雕,牛蛙,蜈蚣不是也要灭绝吗?生物链一环扣一环,所以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
写狼的作文1000字3:
在高耸入云,深不见底的悬崖边,我是一匹在凌冽的寒风中傲立的狼王,风疯狂地刮着,好像要把我卷入身旁的无底深渊。我立在这黑压压的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如此浑浊,我那深灰色的毛整齐的朝着顺风的方向票飘舞。站在这样的悬崖边,也没有什么目的,就这样一直站着,仿佛永远也不觉得无聊,给我一种威风,自由的感觉,没有束缚,也不知道是多久才爱上了这种感觉,或许是从当上狼王的那一刻开始:那是,我站出来和当时的狼王厮杀,在我的顽强努力下,将狼王打倒在地,那一刻,我高仰着头,将左脚跨出一步,站在众狼中间,一声高兴而又成熟的狼嚎从我嘴里发出,听我这么一叫,众狼开始跟随我叫起来,山坡上狼嚎声一片。可就当我想到,有一天,我也会被一只新一代的狼而打倒,看着众狼拜它为王时,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难受。既然早知自己会有这样的下场,那我就必须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干出一番别的狼王都不敢做的事。我嚎叫了一声,这叫声惊天动地,当然也惊动了我身后的狼们,它们跟着我叫起来,等众狼叫完后,我转身面向它们,用我们狼的语言告诉它们,我们该去捕猎了,众狼们一片欢呼。
我带领他们来到森林边缘,这时,一只长着尖又长的獠牙的野猪丛森拉里撞了出来,它笔直的撞到了我的后腿上,我痛苦又气愤地嚎叫一声,对那头莽撞的野猪头去愤怒的目光。我释放出我们狼的本性,将那头野猪扑倒在地,这时,那头野猪一下子翻过来,要把它的獠牙刺向我的喉咙,我咬住它的耳朵,活生生的拧下,它似乎被我激怒了,又把它的獠牙刺向我,我巧妙地躲开了,但后脚还是被划了一条深见骨的口子,我强忍着疼,心里盘算着,不能像它正面进攻,这样它的獠牙一定会刺进我的进攻。想好后,我跑到野猪的侧面,趁它不防备的时候,朝它肚皮就是一口,它痛苦的叫了一声,抓住这个时候,我将它按倒在地,将自己的狼牙刺向它的颈部,它绝望一叫,倒在地上不动了,我还余怒未解,又在它的尸体上咬了几口,血腥味充满全场。
我又像当时打败当时的狼王一样,发出成熟而又坚定的嚎声,众狼便又随我一起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