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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作文

时间: 小兰2

  关于狼作文1:

  这里曾是美丽的森林。有许多动物在这里快乐的过日子,随时都可以听到鸟在合唱的声音。可是有一天人类打破了动物宁静快乐的生活。当人类把枪瞄准动物和把子弹射出去的一瞬间这里的一起就变了,人类不断的用电锯把树锯断,让鸟儿和松鼠无家可归。森林里生灵涂炭到处都是动物的惨叫声。森林里有着这样的两家动物,一家是小狼杰克的家庭,一家是小鹿斑比的家庭。它俩从小就听过父母讲这样的一个故事,就是渡过一条大河,翻过两座山,就是一片美丽的森林,那里没有人类。于是这两只幼小的动物在变成孤儿以后决定去找寻这片森林。

  这两只动物在一条大河的岸边遇见了。小鹿本能的躲到了树后面,小狼也躲到了树后面,过了一阵,他俩转过头去,小鹿说:“你会伤害我吗?”小狼说:“不会。”小鹿说:“我叫斑比,你呢?”小狼说:“我叫杰克。”斑比说:“杰克你要去哪儿?”杰克说。“我听爸爸说,过一条大河,翻过两座山,就是一片美丽的森林,我就要去哪个地方。”斑比说:“我也要去哪,我们两一起去吧!”于是它俩就成了好朋友,可是看到这一条河,就傻眼了,斑比和杰克想该怎么过去呢?斑比看到了岸边被锯倒的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斑比把这个办法告诉了杰克,这个办法就是用木头做一条船。过了几个小时,一条船做好了,斑比和杰克登上了它们的小船。在过河的时候,一只鳄鱼听到了斑比和杰克的声音,于是潜到水底准备袭击它们。正当鳄鱼浮出水面准备袭击它们的时候,被杰克看到了,杰克用它锋利的牙齿,咬了鳄鱼的鼻子一口。斑比也很快反应过来,用它的角顶了鳄鱼的眼睛,鳄鱼一下沉到了水底。可是鳄鱼还没罢休,很快的再次进攻了它们,船被鳄鱼一头撞去,小鹿斑比掉进了河里,大喊:救救我呀杰克,我不会游泳。杰克反应神速,立刻拿起船桨伸向斑比,但距离太远,斑比根本够不到,杰克看看船上,立刻抓住了穿上的绳子,自己跳下了河,游向斑比,斑比你抓住我的尾巴,我拉你上船,杰克很快的游了回去,它们爬上船,立刻拼命的划桨,赶快甩掉致命的鳄鱼。因为鳄鱼被斑比顶伤了眼睛,看不清方向,也就没在追上来,他们俩终于安全的上了岸。

  就这样它们又互相帮助着艰难的爬过了两座陡峭的山崖,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传说中美丽而安全的森林。此时它们已经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看到眼前的这一切,它们不约而同哭了,因为原本它们之前的家,也是这么的美丽,但是现在已经消失了,它们很伤心。它们希望现在的这一切的美好,不会再被人类破坏了。它们想在这里快乐平安的生活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关于狼作文2:

  山林的早晨就是这么美好,阳光刺进窗里,有些刺眼,却觉得很温暖,小鸟欢快的歌声,抬眼一望,就能看见外面的树林如此茂密。

  于婉媚惬意地坐起来,整了整有些凌乱的头发。赤着脚走了出去。一打开门,就看见楚美男正安静地躺在沙发上睡着,浓厚的眉毛,略长的头发却不显得阴柔,而是有男人味的那种。于婉媚笑笑,她的日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奇怪了呢?

  想起昨天,于婉媚还是觉得有些不可置否,这么多的意外砸在她头上,她还真有些适应不过来。她也不在乎楚君说的是真是假,只当生活是消遣的她对这个世界并无留恋,才会轻易答应楚君。她勤奋地洗好衣服、碗、等各种家务活,又贤内助地把早餐备好,因此楚狼君是被香味给熏醒的。

  楚君慵懒地走到餐桌前,发尾有些卷,还穿着浴袍,微微露出的锁骨。他拿起三明治就吃起来。于婉媚似是有些怪异:“你不刷牙?”楚君缓慢答道:“我不是人类。”顿了一下,然后说道:“以后要多准备些肉。”于婉媚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我喜欢。”

  “……知道了”

  楚君吃了一会,就这么看着于婉媚,于婉媚被看得毛毛的,强烈躲避他的视线。终于,楚君无声笑笑,开口:“当我妻子可否?”于婉媚直接给了他一白眼。“我说,你给我这么多好处是不是要为了以后方便算计我啊?”于婉媚忍不住开口。楚君抬起头看她一眼,眼里满是笑意:“我可不比你们人类奸诈。”

  就是比人类色了点。于婉媚心里默默道。

  外面突然传来声音。汽车的声音。于婉媚咬了口三明治,喝了口牛奶,果断走了出去。她挑眉,是昨天那个所谓的“哥哥”啊。苏九宫手上提着许多东西走了进来。“于姑娘。又见面了。”苏九宫笑起来的时候有些深不可测,倒不是没有一点温度,似是为了某件事而笑。不怀好意。

  “你来了狐狸。”楚君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于婉媚突然有种被背叛的感觉。当然,只是YY一下。苏九宫勾唇:“我还想着,你这只狼会躲到哪里去,没想到是去找……”楚君锐利的双眸有些微红,给了苏九宫一记眼。苏九宫竟乖乖住嘴。

  关于狼作文3:

  狼,一种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动物,看似对其知根知底,其实一知半解,它就像一个风的精灵,自由隐秘,又如一个斗士,无畏、坚韧,也似一个智者,狡猾睿智,这样的生灵应是极为优秀的,但历史上不乏有人对其唾弃,皆因狼冷酷无情的眼神使它们看上去太过残暴,在汉字中狼仅比狠多一点,意为“狠一点便是狼”,这便是古人对狼的看法······

  但古人有他们的看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狼其实并不嗜血,曾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一只狼与一只鸡、几块猪肉和几只死老鼠放在一块,结果出乎意料,狼在第一天吃下猪肉,第二天吞下死老鼠,直到第三天,狼才咬断鸡的脖子!这说明,狼并不热衷于杀戮。所谓的嗜血更是子虚乌有。

  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狼应是在烈日下追逐风的精灵,而不是在笼中摇尾乞怜的家犬;它们应秩序井然——狼酋在最上方,成年公狼、母狼、草狼······一一分布,构造狼族的社会,而不是混乱地躺在笼中消磨一生;狼族应崇尚力量与弱肉强食的世界观,不去拥有任何同情心与软弱,不会为了感情而去影响判断,为了生存而奋斗,而不是连脑子都不动,依靠人类的怜悯吃的脑满肥肠;他们应是理性的,是无情的,这使狼群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团体,生存了下来。回想以往,威震山河的恐龙被陨石焚尽,叱咤风云的猛犸象、剑齿虎被冰河封存,唯有不起眼的狼,在无数次生死的徘徊后,活了下来!而看今朝,在笼中的狼已被舒适安逸的生活抹去了千百年来的求生本能,做到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一位泰山崩于面前,他们早已被吓傻,麋鹿兴于左,它们会嫌捕杀麋鹿太麻烦,哪有一张嘴就已切割好的新鲜肉块吃起来舒服,正如张庆和的《关于狼的记忆》中写的,动物园中的狼和死去的狼已无区别,即使他们生龙活虎,也只是吃太饱了而已,游客完全不会去害怕这些披着狼皮的“温驯者”:它们已被动物园调教成了一只只羊!

  动物园这么做无可厚非,他们也只是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但狼的遭遇是否值得我们去遐想,在我们遇上危机时,一味的屈服只会让他更加猖狂,勃起我们胸中的野性,不再忍耐!

  学野外的狼,学自由不屈的狼。不学笼中狼,不学麻木不仁的狼!

  学狼,更是学习自由,学习反抗,追逐我们的梦,需要自由,需要反抗,不去被压迫,鼓起一腔热血,大声的吼出来:“自由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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