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狼的作文
关于狼的作文1:
狼,一种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动物,看似对其知根知底,其实一知半解,它就像一个风的精灵,自由隐秘,又如一个斗士,无畏、坚韧,也似一个智者,狡猾睿智,这样的生灵应是极为优秀的,但历史上不乏有人对其唾弃,皆因狼冷酷无情的眼神使它们看上去太过残暴,在汉字中狼仅比狠多一点,意为“狠一点便是狼”,这便是古人对狼的看法······
但古人有他们的看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狼其实并不嗜血,曾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一只狼与一只鸡、几块猪肉和几只死老鼠放在一块,结果出乎意料,狼在第一天吃下猪肉,第二天吞下死老鼠,直到第三天,狼才咬断鸡的脖子!这说明,狼并不热衷于杀戮。所谓的嗜血更是子虚乌有。
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狼应是在烈日下追逐风的精灵,而不是在笼中摇尾乞怜的家犬;它们应秩序井然——狼酋在最上方,成年公狼、母狼、草狼······一一分布,构造狼族的社会,而不是混乱地躺在笼中消磨一生;狼族应崇尚力量与弱肉强食的世界观,不去拥有任何同情心与软弱,不会为了感情而去影响判断,为了生存而奋斗,而不是连脑子都不动,依靠人类的怜悯吃的脑满肥肠;他们应是理性的,是无情的,这使狼群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团体,生存了下来。回想以往,威震山河的恐龙被陨石焚尽,叱咤风云的猛犸象、剑齿虎被冰河封存,唯有不起眼的狼,在无数次生死的徘徊后,活了下来!而看今朝,在笼中的狼已被舒适安逸的生活抹去了千百年来的求生本能,做到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一位泰山崩于面前,他们早已被吓傻,麋鹿兴于左,它们会嫌捕杀麋鹿太麻烦,哪有一张嘴就已切割好的新鲜肉块吃起来舒服,正如张庆和的《关于狼的记忆》中写的,动物园中的狼和死去的狼已无区别,即使他们生龙活虎,也只是吃太饱了而已,游客完全不会去害怕这些披着狼皮的“温驯者”:它们已被动物园调教成了一只只羊!
动物园这么做无可厚非,他们也只是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但狼的遭遇是否值得我们去遐想,在我们遇上危机时,一味的屈服只会让他更加猖狂,勃起我们胸中的野性,不再忍耐!
学野外的狼,学自由不屈的狼。不学笼中狼,不学麻木不仁的狼!
学狼,更是学习自由,学习反抗,追逐我们的梦,需要自由,需要反抗,不去被压迫,鼓起一腔热血,大声的吼出来:“自由万岁!”
关于狼的作文2:
每当我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这首歌时,心中总是充满豪情壮志。是的,我就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在茫茫的日曲卡雪山上,隐约能看到五十几匹狼顶着风雪艰难的前进着。而头狼的眼睛里闪烁着信念的光芒,那就是我—黑桑!
我和我的狼群正面临着大危险—饥饿,我们像这样顶着风雪已经两天了,我们正依靠着活下去的信念向山脚下的小树林—也是方圆五百公里唯一一片树林进发。不是有年老体弱的老狼倒下,它一旦倒下我们就会冲上去,分而食之。我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道德的,老狼就是死了,就算我们不吃,老雕也会帮我们吃干净,吃掉老狼的话,既让我们垫了垫肚子,又给他了一个温暖的坟墓,何而不为呢?
然而,老狼瘦骨嶙峋,身上没多少肉,对大大小小五十多匹饿狼来说,自然是僧多肉少争抢的十分激烈。所以,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看到了!看到那片树林了!我们争先恐后地涌入树林,我们此次来树林的目的,就是冒着生命危险,猎取大型猎物---狗熊!
在雪野里找寻狗熊并不难,狗熊一般都是藏在幽深的岩洞里或空心的巨树间冬眠的。这不,一个同伴兴奋嗥叫着,它发现了一个树洞!我走上前去,耸耸鼻子,洞里有一股浑浊的骚臭,竖起耳朵听听,洞内传有节奏感的呼噜声。树洞里肯定有一头冬眠的狗熊。可关键是要引熊出洞。狼群围着树洞齐声嚎叫,有两匹胆大的公狼还把嘴伸进洞里嗥,可狗熊像聋了一样,照样酣睡。
这一招没用了……
剩下唯一一个办法,就是钻进洞里去,把狗熊从睡梦中咬醒,但树洞有两匹半狼那么深,洞口朝天,洞形笔陡,易进难出。只要你动作慢半拍,就会被狗熊拉到屁股底下,把你碾成肉酱。
狼群在树洞前徘徊着。
我内心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攻击狗熊呢?攻击的话,狼群很可能会损兵折将,可是不攻击呢?难道就这样让狼群饿着?不,不行!就算死,也要保全狼群!想到这儿,我纵身跃起,径直跳入洞中。落在一片阳光照射出处。我看了看:狗熊睡得正香!我轻轻跳到它胸前交叉的双臂上,我把嘴巴伸到狗熊那只肉球似的鼻子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狗熊被痛醒了。它的第一反应是把双臂举起,我借着这一股力,猛地一蹬,跳出了洞口。
等候在洞外的狼群见我出来,高兴地嚎叫着,随即涌到捂着受伤鼻子的狗熊旁边,狗熊那里对付过这么多的狼,一会儿,雪地上就只剩下了一张熊皮和白花花的骸骨。
这次总算填饱了肚子,下一步,我们该去哪里呢?我望着同生共死的伙伴们,边嚼着熊肉,边盘算着。
关于狼的作文3:
父亲带我来北方旅行,来到了这座城,因为城外有一片著名的大森林,森林里的景色很美,而且,常常能看到许多动物,于是,我们决定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为了能够更近地接触森林,父亲通过朋友找到了福尔。
福尔是个老猎人,父亲的朋友说他在城外的森林里有一栋木屋。平时他都是在住在城边的别墅里,但是,一到狩猎季节,他就会带上那条已经跟随他八年的猎犬——罗伊尔——一起去森林里狩猎,而且一去就是两三个月!如果我们想去森林里看看,跟着这个人应该是很安全的。但是,这家伙有一个缺点——贪心!
当我们见到他时,我们确实是吓了一大眺。他那健硕的身体完全掩盖了他已经五十岁的事实。他头上戴这一顶牛皮帽,嘴里含了根烟斗,背后挎了把猎枪,身边蹲着那只我见着就害怕的猎犬——罗伊尔。它的吠声使我对它没什么好感!
“住口,畜生!”老福尔对着罗伊尔吼了一声,它也就安静了,“您就是达罗斯托先生?”这个猎人似笑非笑地对父亲说。
“是的,我想,我们的来意,我的朋友应该已经告诉您了。”父亲脱下帽子,向老家伙轻轻鞠了一躬,然后轻声的说。
“哦,这个当然。”
“那么,我想您应该已经答应了!”
“是的……呃,我的意思是,你们不能在我这白吃白住吧!”
“这是当然,我们俩打算在这里住上十天,费用,我想两千美金应该够了吧!”父亲把钱递给了福尔。
“这个,现在把钱给我不太好吧?”福尔接过钱,数了数。
“您拿着吧,接下来的几天,就拜托您了!”父亲笑了笑。
“哦,那就这么定了吧!”福尔赶紧把钱塞进了口袋,指着我说,“这是您的孩子吗?”
“是的,先生。”父亲拍了拍我的脑袋。
“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福尔眯着眼笑了笑,然后对父亲说,“那么,今天下午我就要出发去森林了,您下午两点钟我过来接您吧!”
“好,就这么定了!下午两点见!”
“下午见!”
……
经过两天的车程和一天的步行,大概下午六点钟时,我们到达了福尔的木屋。
木屋坐落在森林的深处。如果不是我和父亲以前才参加过越野训练,只怕三天我们是到达不了的!
木屋并不大,只有两个房间,整个屋子很简单,但是,并不破烂。周围树很多,很隐蔽,应该不会遭到野兽的侵袭。
“真是不好意思,只有这么个破旧的屋子!您和孩子睡在内室里吧,我和罗伊尔睡在外面,这样比较安全。”
“一切有劳您费心了!”
“应该的,应该的!”……
夜幕降临!
木屋不远处,几双幽绿的眼睛在黑暗中变得格外得刺眼……
第二天白天,老福尔并没有出去打猎,只是安静的在木屋里看书!父亲没说什么,也只是在房间里看看窗外的景致。我闲得发慌,想出去走走,谁知一走到门口,罗伊尔就恶狠狠地盯着我,张开它那血喷大嘴,把我又逼回了房间!
在见福尔之前,就听父亲的朋友说起过这只罗伊尔。罗伊尔其实并非福尔的第一只猎犬。福尔以前有过很多猎犬,可是他是个精打细算的家伙,每次他总是会去外地把老的猎犬卖掉,然后赔上打的猎物,换一只小猎犬,回来慢慢培养。在罗伊尔之前,没有哪只猎犬能在老福尔手下超过三年。而罗伊尔之所以有此殊荣,是因为罗伊尔曾经立下过赫赫战功,老福尔觉得这只猎犬很有血性,一直没有卖掉它。
那是五年前的一天,老福尔带着另一只猎犬出去打猎去了,留下了罗伊尔看守贮存在木屋里的猎物。谁知,猎物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狼的注意,它们围住了木屋。看到只有罗伊尔一个守门,便大胆的向罗伊尔进攻,结果两只成年的壮狼被罗伊尔咬死。因为害怕罗伊尔的牙,狼群想出许多办法,它们甚至咬死了野兔,想利用野兔肉作为诱饵来引开罗伊尔,结果罗伊尔不为所动,一直坚守到福尔回来,才用猎枪赶走了狼群。就是这么一件事,让罗伊尔在城里都成了有名的忠诚犬。这也难怪福尔舍不得卖它了!
“好了,先生,我要出去打猎了,您想一起去么?”看着天有些暗了,福尔走进房间,扛着猎枪对父亲说。
“这么晚出去打猎没有问题么?”
“我这次是想来猎狼的,所以只有晚上出去!”
“原来这样,那我可以带上我的孩子么?”父亲指了指我!
“这……”
“请您放心,我们不会给您添麻烦的,何况,有它在呢!”父亲指了指跟在老福尔身后的罗伊尔。
可能是因为罗伊尔,老福尔虽然犹豫,最后还是点了头!
按照老福尔的说法,晚上猎狼比白天要容易些,毕竟狼是夜行动物,而且它们那绿油油的眼睛也很容易辨认。只要身边有猎犬在,虽然是晚上,可猎狼还是很容易的!
果然,很快,我们在一个岔路口,看到了狼那幽绿幽绿的眼睛,总共是七对!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很快,在罗伊尔的帮助下,福尔的猎枪很快就打掉了六只,还有一只中了弹,但还没死。罗伊尔冲上去,正准备给它致命的一击,突然,福尔发出了命令:
“停下!罗伊尔!”
随着福尔的命令,虽然一万个不愿意,罗伊尔还是停了下来!
福尔走上去,看了看六具尸体,然后又看了看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狼。随后,他掏出两根麻绳,一根绑住了六具尸体,另一根绑住了那只幸运的狼!在我们的帮助下,七只狼被我们拖回了木屋。
回来时,父亲和我已经累的没有体力了,回到房间后,我们倒头就睡!
第二天醒来时,我和父亲走出房间,看见多了一个笼子,里面关这那只没有死的狼,因为伤和饥饿,它已经奄奄一息了!笼子不远处的桌上,摆了几块血肉模糊的东西,想来应该是那几只狼的肉!
这时,福尔从外面走了进来,两只手满是鲜血,右手提着一大块皮毛!
“达罗斯托先生,这么早就起来了!”
“是啊!”父亲笑了笑,“这是狼皮吧?”
“是的,已经都剥得差不多了,我忙了一个晚上!真是……”
“那这是?”父亲指了指桌上的肉。
“哦,这是昨天的狼肉,”福尔指了指笼子里的狼,“这家伙已经饿得不行了,不给它找些东西吃,它会饿死的!”
“您想用这些狼肉来喂它?”我忍不住问。
“当然!”说完,便拿起一块狼肉扔进了笼子。
我本以为这只狼不会吃自己同类的肉,结果,这家伙一看到血腥的肉,立刻两眼放光,三下五除二地将狼肉啃得只剩骨头了,然后还双眼发直地盯着桌上的狼肉!
没多久,桌上的狼肉就都被扔进笼子里,啃得只剩骨头了!
……
三天后,这只狼的伤就好得差不多了。说来也怪,这狼丝毫不排挤人类,竟很快成了福尔那家伙的得力助手。听别人说,狼是很难驯化的,可是,这样一看,似乎不是这么回事!我和父亲对这只狼的加入,自然没有什么大的意见,倒是罗伊尔,每天都对狼警惕不已。可虽然如此,福尔还是每天带着狼和罗伊尔一起去狩猎。后面几天,福尔没有再打狼,而是去打一些诸如兔子、野猪之类的动物。一切都很好,知道第七天……
前面几天,因为每天都和福尔出去狩猎,所以白天常常要消耗不少体力,因此晚上睡得特别沉。可是,一阵吠声打破了我们的美梦,我们走出木屋一看,眼前的景象吓了我们一跳——只见罗伊尔口中咬着一大块野猪肉,前肢爪上附着鲜血,而狼则伏在对面,恶狠狠地盯着罗伊尔。此时,福尔闻声也跑了出来,眼见此景,他举起猎枪,对罗伊尔说:
“放下猎物!”
可罗伊尔似乎发了狂一般,飞快地向福尔冲过来,只听“砰”地一声,罗伊尔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时,狼站起来,走到罗伊尔的尸体边,舔了舔它的毛,然后走到福尔身边,伏下身子,舔了舔福尔的裤腿。
……
事后第二天,父亲收拾了行囊,对福尔说:“先生,走吧,您的猎犬已经死了,再继续下去很危险的!”
“什么?走!哦,不,这不是还有家伙吗?”福尔拍了拍身后的狼。
“……您真的不走?”父亲再一次问。
“当然,我以前至少都要住满两个月才离开的!现在离开,不是太划不来了吗?”
“那么,对不起,我和我的孩子得先离开了!”父亲态度非常坚决!
“……这,可您给我的钱是十天的,还差两天呢?”
“哦,算了吧,那些钱,就当是我作为庆贺您驯服这么一只狼的礼物吧!愿您的狼对您永远忠诚!”
“好吧,既然你们已经决定了,那么,由我送你们出森林吧!”说完,福尔扛起了猎枪!
“谢谢!”
于是,我们在福尔的护送下,在傍晚时,我们走出了森林。看我们安全离开森林,福尔不顾父亲的劝说,又折回了森林中。无奈,我们只好坐车回到城里,然后继续我们的北方之旅!
……
四个月后,我们在回家的途中,又经过了这座城,为了感谢当初福尔对我们的款待,父亲想通过朋友再找到福尔,可是,这次我们听到的,确实一个坏消息!
“什么,死了?”父亲好象惊讶。
“恩。”
“怎么死的?”
“据说是被狼群撕成碎片而死的!因为过了三个月还没回来,所以他的妻子便请大家帮忙去找,结果在木屋附近,找到了他身体的一些零件,诸如脑袋、手臂之类的。真是恶心!”
“……”
“您是不是想到了什么,您那次可是和他一起去的森林啊!”
“……哦,我那次因为一些事情先离开了!”
“哦?真是的,听说他的罗伊尔也死了,唉,真是奇怪,以前他们去可是从来没出过事的啊!”
“……”
“哦,您还又什么事吗?”
“哦,谢谢您,既然我要找的人不在了,那我先走了!”说完,父亲带着我从朋友家里退了出来。
“爸爸,为什么您不说出实情呢?”
“说和不说有什么不同呢?”父亲耸了耸肩膀,“反正他已经死了?”
“爸爸,为什么那个老家伙会死呢?”
“我想,应该是那只狼引来了狼群!”
“可之前那只狼不是已经被驯服了吗?它对那老家伙那么忠诚,它吃了自己的同伴,帮福尔去狩猎,甚至还帮他抓住了盗猎物的罗伊尔!”
“儿子,那只狼的确很忠诚,只是,它对老福尔的忠诚是假的,对于狼群的忠诚才是真的!你说的那些,只是狼欺骗老福尔的把戏!”
“可它为什么不早就动手呢?”
“因为罗伊尔啊!”
“原来,您当初伊看到罗伊尔的死,就立刻要求离开!这么说,您早就看出了狼的意图?”
“儿子,你要记住一个规则!”父亲拍了拍我的脑袋,“狼和狗其实都很忠诚,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狗是对异族忠心耿耿;而狼,是对本族一心不二!这就是狼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