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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

时间: 新华 800字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1

嘿!我的昵称是“小吃货”。你是不是很想知道为什么呢?那就在下文找找线索吧!

如果你仔细看我的脸,你会发现我左眼眼角上有两颗小痣,好似舞蹈演员上台演出,刻意在舞台上做了一些小装饰,完美极了!嘻嘻,说到这儿,我就想到了一件非常搞笑的事。有一次,我约朋友去上课,她走到我面前,一边吓得连连后退,一边说:“你……你脸上有……有虫子!”她刚说完,我就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哈……那个不是虫!”“那是什么呀?”她疑惑地问。“那是痣!”

我是个“急性子”。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面包,一进店,我就看见结帐的地方排着像巨龙一样的队伍,我不禁烦燥起来。虽然选到了自己心仪的面包,但是只能看不能马上就享用的滋味实在太难受了。我嘴里开始不停地嘟囔着:“哎呀,这么长的队伍,什么时候才能该到我呀?”一边还时不时地伸长脖子看前面还有几个人,整个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完全静不下来。妈妈见我这样,意味深长地说:“送你一句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要能马上吃到,冷豆腐我也吃啊!”妈妈只能无奈地看着我摇了摇头。

我还是个跑步健将。我们班每次参加学校的接力跑比赛,我都是参赛队伍的一员。最让我得意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我跑赢了一位五年级的哥哥。记得那位哥哥一见到我就向我发起挑战,虽然我心里没底,但是还是硬起头皮答应了,谁让我自诩为“跑步健将”呢?“三、二、一!”哥哥话音刚落,就如闪电般冲了出去,我稍稍反应慢了点,不一会儿就被哥哥甩了一段距离。不过我暗暗给自己加油,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放弃,不要愧对“跑步健将”的封号!想着想着,脚步感觉也变得更轻快了,速度也不知不觉提上去了,在离终点不到十米的地方,我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超过了五年级的哥哥!

我还喜欢弹钢琴!我喜欢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喜欢给我爱的家人、朋友弹奏出一首首美妙动听的乐曲。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又特别的小女生。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2

朋友,你认识我吗?我姓孙,叫雪旸,爸爸妈妈给我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想让我做雪后的太阳,雪后的太阳最温暖,给人们带来了光和热。我已经度过了十一个春秋,我的个子高高的,在班级是数一数二的,我还有一头齐耳短发,淡淡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甜甜的小嘴,我看见长辈总喜欢打招呼,看见小朋友总喜欢和他玩上一会儿,所以大家都很喜欢我。

我的优点很多,如:性格开朗,心地善良,愿意助人为乐,但我最大的优点是:勤奋。我相信这样的谚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并以此作为我的座右铭。我希望在我夯实人生基础时,扎扎实实,勤勤奋奋,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冲!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与努力方向,所以我在班级的各项工作都名列前茅,深得老师和同学的信赖与好评。此次,我希望当选勤奋之星,因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项工作。我也要去试一试,争一争,就向我们班锋说的一样:试试能行,争争能赢。如果我今天竞选成功,我就会更加严的要求自己,做老师的小助手,做同学们中的好榜样,好伙伴。如果我今天竞选失败了的话,说明我对勤奋之星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会更加努力,勤奋,刻苦地做好各项工作,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让老师和同学更加信任我。

记得,我第一次学英语的时候,因为英语底子差,经过了外教的测试,我只能在初级班学习,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但从那时起,我下定决心,课前要仔仔细细地预习;课间要认认真真地听讲;课后要不厌其烦地复习;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了我一学期的勤奋,再测试的时候,我以流利的口语,精湛的语法,通过了测试,此时我万分激动与高兴,因为这是用我的勤奋换来的呀!

还记得,我以前是一位不爱发言的学生,到上课时我只能听别人讲,可如今,却恰恰相反,我变的爱发言了。谁也不会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诀,如果十分,那课前预习占七分,勇气和胆量占三分。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3

每个小孩都是上帝精心创造的,我也不例外。上帝经过深思熟虑后,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脑袋,圆溜溜的眼睛充满着对知识的渴望。一张不大的嘴巴总有问不完的问题。不高的身材,因为有了潘长江那句“浓缩的就是精华的”而感到骄傲。

我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孩子。打从娘肚子出来后,我就有太多的为什么,上幼儿园时我最想知道土壤是怎么形成的,风是怎么形成的,我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同一棵树上的叶子颜色会不一样……上学后,我更是“敏儿好学不耻下问”。妈妈也不敢胡编乱造,随便应付我一下,因为那可是误人子弟,而且我也学会自己看书上网去找资料。

“灵巧”不再是女孩子的特长,我也有一双巧手。一张不大的`纸在我手中不断地变化形状,一会儿的工夫,一个栩栩如生的小动物就折出了,哥哥可羡慕了。我最爱剪纸了,过年的时候,我还给外婆剪了好多漂亮的窗花,让外婆乐开了花。

我们家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得讲一个“理”字,所以我也养成了爱“讲理”的习惯,我们家常发生唇枪舌战,我是正确方,肯定是得理不饶人;有点小错的话,也没关系因为我会强词夺理;要犯了错,那我就来一招蛮不讲理。所以是我们家的“常有理”。

我是个小小的旅行家。海南的沙滩留下了我脚印,热情的沙漠留下了我的脚印,北国的雪地留下了我的脚印,广阔的草原留下了我的脚印,东方之珠留下了我的脚印……我真希望有一天,祖国的大江南北都能留下我的足迹。

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给了我聪明.,灵巧,好学,也给了我马虎和粗心这两个“朋友”。生活,学习中马虎和粗心这俩“朋友”跟我是形影不离,正是因为这俩“好朋友”使我没少挨批,我什么时候才能挥手告别“好朋友”呢?

我不是一休,因为我不够机智;我不是蜘蛛侠,因为我不够勇敢;我不是海绵宝宝,因为我不够可爱。但我会做个天下独一无二的林洋宇。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4

我的皮肤很白,班上同学们经常聚在一起,恨不得捏一捏我脸上白嫩嫩的肉,我生怕那脸会被捏破,呵!我确实是那样可爱,每次照镜子,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白白的脸蛋,一副古怪机灵的形象就会浮现在眼前。

我很调皮。五岁时,我开始干出了很多让人出乎意料的调皮事。有时我趁妈妈不注意时,在菜里放一小勺盐;有时外公前脚刚迈出门,我就把生蛋和熟蛋混在一起,当生鸡蛋被当成熟鸡蛋敲开时,蛋液时常流了一地;有时把花生仁和桔子籽鱼目混珠……那捣蛋真让人吓跌眼镜,妈妈常常被我气得河东狮吼。

我有很多优点,比如爱看书。哪怕是旅游,我晚上住在宾馆里,也要捧着一本精彩的杂志笑个不停,就算是再吵闹的声音我也不屑一顾,丝毫不会分散我的注意力。我有一满柜子的书,每当太阳升起时,阳光洒在书脊上,我都会拿起一本本散发着阳光味道的书来细细阅读。看书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一次竞赛,我写了一篇妙笔生花的作文,居然得到了全国二等奖,真幸运。我平时获奖也很多,奖状挂满了一墙,有作文的、有英语的、还有摄影,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每学期的“三好学生”奖状。

人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我也有缺点。我的缺点是粗心,丢三落四,还有害羞。我粗心到上学忘记带书包,羞涩到一看到生人,我马上会羞红脸,恨不得钻进地洞里。

我的爱好也很广。饲养动物、旅游、摄影……我养了两只豚鼠,这两只豚鼠是我从它们出生一个月,体型鸡蛋大的小豚鼠开始养的,现在已养成了两只肥肥的、顽皮可爱的“小猪仔”了,这是因为我有科学的饲养方法。我去过很多地方,我看过波澜壮阔的大海,尝过历史悠久的厦门小吃,体会过多姿多彩的云南少数民族风情……

我的小小心愿是:把小豚鼠继续养好,改掉粗心的毛病,希望妈妈多给我一些玩乐的时间。

这就是我,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实实有些古怪机灵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5

本人今年十一岁,姓吴名寒,是个可爱男孩。“海拔”还挺高,在班上排到高度第二。我的身体各方面均发育良好,可是我的脸部皮肤可能是营养不良,在我九、十岁时“英年早衰”――长了几个雀斑。而且眼腈也不好,整天鼻头上架着个四方眼镜,害的同学都叫我“四只眼”“镜面书生”的雅号,至于我的性格、爱好――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我是一个十万分的小书迷,这可一点儿也不夸张,只要你给我一本书,任你在旁边怎么闹,电闪雷吗,风吹雨打,我仍然我行我素,闹中取静,在那儿旁若无人地看着,就像个书虫一样。有时我看一本好看的书,甚至可以看上几个小时,不知不觉地把整本书给看完了。每次我看完几小时之后,觉得只看了短短的几分钟一样。有时还废寝忘食。有一次我在房子里看书,看得津津有味,正在看得兴起的时候,就要吃中午饭了,我还是沉浸在书的境界里,妈妈知道我的学习习惯,便没有喊我。到了一、二点钟的时候,我看完书出来,看到满桌的剩菜就问妈妈“咦?今天的晚饭怎么就吃完了?”这句话可让我妈笑坏了,事后我才知道那是中饭,不是晚饭呀!如果你问我:“你每天看那么多的书,眼睛不累吗?”我之所以要戴上这眼镜,还不因为我看书?废话!你可要知道戴眼镜上有多麻烦吗?要擦洗,还得每天上课时拿出来戴,下课放回眼镜盒。所以看书带给我的既有无穷的乐趣,还有一些小烦恼。

我这个人还有点儿憨,慢吞吞的,所以我跑步不快。但是我这性子适合长跑,长跑不是比耐力吗?急性的人一开始就使劲跑,到后来就没劲跑了。可是我们慢性子就一个劲地慢慢跑,到了最后再冲刺。就因为我这慢性子,在校运会上拿下了男子八百米第三呢!虽然这性子在生活中有时误事,但我觉得慢性子还是有好处的。

咳!一口气讲了那么多,我还得休息一下了,下次再见!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6

我今年十岁,是个活泼开朗的男孩,身高1.46米,体重70多斤。

我留着像军人叔叔一样的短发,乌黑头发有一处瑕疵,就是后脑勺有一块地方的头发颜色竟然是白色的,这是天生的叫少年白;我是标准的中国肤色黄种人,那微微烤糊的披萨饼脸上显得格外与众不同,机灵的黑珍珠总是转个不停,红苹果似的脸蛋、塌塌的鼻梁显得我很憨厚其实我很幽默,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是很惹人喜爱;这样的外貌只要他人看一眼就能牢记于心。

我很活泼大方,像一个快乐的精灵;一天到晚都活蹦乱跳嘻嘻哈哈,在我的天空即使有愁云也会立刻烟消云散。我乐于助人,总爱帮助别人无论是在班级、学校、社会只要是有需要的人或事让我遇上,总是尽我所能伸出援手;同学们总是喜欢和我一起玩耍,每次玩游戏时我总会扮演谍中谍表面上我是A对的侦察兵,可实际上我却是B队的情报员呢,结果敌军总是摸不着头脑经常被我军打个措手不及。我还喜欢和朋友摔跤,由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往往两人都累得气喘吁吁,也没分出胜负。

别看我平时很贪玩调皮,但我学习起来可认真了,学习成绩很优异一直名列前茅,各种奖状有40多张了呢,贴了满满一墙。不瞒大家说,其实我还是四年级13班的班长呢,每次自习课教室充满说话声时,我总是大喝一声:安静!同学们顿时都被我的狮吼吓到了,连呼吸声似乎都停止了。作为班长还要干很多很多事,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还有另外一面,安静下来像个天使;我喜欢看书、下围棋、下象棋、下跳棋、弹吉他我最喜欢的事莫过于看书了,每周都要去图书馆;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我时而默读沈石溪的《斑羚飞渡》,时而被秦文君的《男生贾里》中的故事所吸引,时而轻声诵读高尔基的《童年》。在书海里,我总忘了时间,每次都是爸爸催促无数遍变后才百般不愿意,依依不舍的放下那些书告别了这美妙的海洋。

这就是我一个动静结合、普通而又平凡的男生汪岳炫!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7

早晨,一阵柔柔的春风随着一束温暖的阳光跑进我的窗口,照在我的床上。我还没起床,春风把我的发丝轻轻地吹到了我的脸上,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把睡梦中的我唤醒了。

我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把头发撩到了脑后。我穿上拖鞋,走进卫生间、刷牙、洗脸、扎头发,就在我准备离开卫生间时,无意间看到镜子里站着一个斯文、可爱的女孩,短短的头发扎成了马尾辫挂在脑后,但有一小束头发因为粗心没扎好,挂在白嫩嫩的小脸蛋儿上。因为刚刚睡醒,小脸蛋儿红红的,像一个小苹果。小姑娘的小脸上长着两条粗粗灰灰的眉毛,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汪汪、亮晶晶,炯炯有神而不大的眼睛,眼睛下方有一个矮矮的鼻子,鼻孔也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个红润润的樱桃小嘴,这是一个穿着淡紫色睡袍的小姑娘,我微微一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像那弯弯的月亮,镜子里的小姑娘也微微一笑。我闭上一只眼睛,镜子里的小姑娘也闭上了一只眼睛,你们来猜猜看,这个可爱的姑娘是谁呢?

这就是我,别看我外表斯文可爱,但我可是很多变的。平时我酷爱阅读,有时看起书来外面打雷下雨都不知道。有一次,好朋友李叶子约来到我的座位旁,说道:“我们一起去玩游戏吧!”我丝毫没听见,继续津津有味地读着我的《哈利波特》,正跟着哈利波特抢夺魔法石呢。她见我纹丝不动,又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还是整个人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另外,我还很喜欢弹钢琴,就要准备考六级了。每次弹钢琴,都要弹上好几个小时,每当我有烦心事,总会打开钢琴坐下来,弹奏几首能让人心旷神怡的美妙乐曲,一下子我的心情就有了巨大的好转。这应验了一句话,喜欢音乐的孩子都是快乐的。

不过我一玩起来,就像个假小子。一下课,我就箭一般冲出教室,和那一帮男孩子一起玩枪战,我玩得丝毫不逊色于男孩子,甚至比男孩子玩得还要野,很多男孩都追不上我。平时在家,我也喜欢与两岁的弟弟玩捉迷藏、你追我赶的游戏。妈妈说,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用来形容我最合适了。

这就是我,一个斯文可爱又很多变的女孩,你们喜欢吗?我在中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浦小学东校区,等你哦!

我的自画像满分作文800字篇8

公元后二零X年,有一个12岁的小姑娘,她长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圆圆的脸蛋上,嘴巴总是露出笑容,耳朵时刻在捕捉身边各种美妙的声音,这个女孩,就是我。

自画像三镜头:

第一镜:弹古筝——钻研

《丰收锣鼓》是六级的曲子,比较难,老师先让我们回家预习前面几行。带着对新知识探知的欲望,回到家,我就准备练习。可是,刚开头两个手配合时,我就卡壳了,不是左手忘了该用哪个指头,就是右手的节奏错误,真是搞得我手忙脚乱。我放慢速度,一遍又一遍的弹着,汗珠从发梢流下来,我依然在练习,渐渐的,不知不觉加快了速度,发现自己可以加快到以前达不到的速度了……终于,当流畅的曲子,优美的琴声,欢快的旋律从我手下传出,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置身于丰收的田野,看到人们欢庆的喜锐之情。啊!我利用钻研又攻破了一个难关!

第二镜:读书——认真

上了初中,我们增添了新的课程——地理,上面有许多要背要记的东西,刚学完一课,妈妈便开始提问我:“零度经线叫什么?”“嗯……本初子午线!”“pass!对了,在英国格林威治天文台有本初子午线的地面标志……”妈妈精通地理,滔滔不绝的向我讲述着。“不对呀,我怎么记得是格林尼治天文台?”说着,就立刻找来书本对照,的确是这样,妈妈说:“咦?我们那个时候学的是格林威治。不过,你真是读书认真呀!”

第三镜:起床——磨蹭

叮铃铃,闹钟响了,不用看,六点十五分了,我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想赖在床上不起来,妈妈来了,不停地督促我,我拼命睁开眼睛,开始慢吞吞的穿衣服,洗脸,刷牙,像大蜗牛一样动作无比缓慢,就连刷牙都是闭着眼睛的——为了补充睡眠时间。连妈妈都说:“如果你每天起床快那么10分钟,一个星期就有70分钟剩余时间,用来学习多好呀!”可是,我迷瞪着眼睛,昏昏欲睡,什么也听不进去。

自画像完成!嘻嘻,我,就是这样,一个爱钻研,喜欢读书,又有些磨蹭的女孩。不过,我相信只要我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一定会把磨蹭的毛病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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